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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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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长沙市生态环境局.jpeg|有框|右|<big>环境保护局LOGO</big>[https://img.sg560.com/member_Data/img201109/268519/2011092815040537.jpg 原图链接][http://www.sg560.com/sells/c42/jhghzz_6103700.html 来自 商国互联网 的图片]]]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是[[长沙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changsha.gov.cn/szf/zfjg/index.html 长沙市政府机构 ],长沙市人民政府 </ref> 。
==主要职责==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ref>[https://www.sohu.com/a/158498019_749756 “生态保护红线”是什么?这些你一定要了解...... ],搜狐,2017-07-19 </ref> 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建设,指导协调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