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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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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市财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等职能。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11月,马鞍山市财政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ref>[https://www.sohu.com/a/205187142_435697 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揭晓 山东近百家单位入选],搜狐,2017-11-18</ref> ”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ref>[https://www.sohu.com/a/280384715_100003641 农业综合开发是什么?主要扶持什么项目?] ,搜狐,2018-12-07 </ref> 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及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