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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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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甲''',又 稱称'''且甲'''、'''帝甲''',姓子,名 載 载 ,庙号世宗,是[[中 國国]][[商朝]]第25位 國 国 王,[[武丁]]之子,前任 國 国 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时得到父亲[[武丁]]宠爱,但他却不愿继承王位,把王位让给了兄长,自己与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长病死后,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 顧 顾 一般民 眾众<ref>《尚书·无逸》及其注解</ref>。《[[竹书纪年]]》称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时重修《[[汤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嚣”,一个叫“良”<ref>《西京杂记》</ref>。《[[史 記记]]》 稱 称 他在位 時 时 荒淫 無 无 度,商朝再度衰落 <ref>[http://www.guoxue.com/shibu/24shi/shiji/sj_003.htm 殷本纪第三],国学网</ref> 。
祖甲建立了完备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谷物祭祀)、协祭(综合性祭祀)这五种祭祀方式系统性地祭祀全体祖先。祖甲还在晚年时开创了王位嫡子继承制,但并未形成长子继承制,也没有形成像[[西周]]一样颇为严格、覆盖性的[[宗法制度]],这种改革为商末王子间的争斗埋下了隐患<ref>徐中舒《先秦史论稿》</ref><ref>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P285-308</ref>
== 在位年 數 数 == 現 现 今流 傳 传 文 獻記載 献记载 的祖甲在位年 數 数 有2 種說 种说 法:
*在位十六年,《[[太平御 覽览]]》卷83引《史 記 记 》,《[[ 資 资 治通鑑外 紀纪]]》、《[[通志]]》均同。*在位三十三年,《[[史 記记]]· 魯 鲁 世家》引 據 据 〈毋逸〉云,《[[尚 書书]]· 無 无 逸篇》,《今本[[竹 書紀 书纪 年]]》、《[[皇 極經 极经 世]]》、《[[ 資 资 治通鑑前 編编]]》、《[[文 獻 献 通考]]》均同。 == 家庭贡献===== 妻祭祀===* 为了报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对象和顺序都很零乱,没有一定的规矩。祖甲即位后,创造了“周祭”之法,具体方法是:从每年第一旬甲日开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庙号的天干顺序,用羽、彡、三种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为单位,每旬十日,都依王、 妣 戊 庙号的天干为序,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 ,[[ 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毕,再分别用另两种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统更为严密规范,因此盛行于商代后半期,并逐渐达到最高峰。祖 甲 骨 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在上古 文]]作 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征伐西戎===商朝君王祖甲执政后期,蚕丛氏部落不屈服商朝人的控制,领导部族奋起反抗,结果弱不胜强,战死岷山,族人四处逃散,他们的一支, “ 从茂汶盆地的东面翻过与岷山相连的玉垒山脉进入四川盆地的西北沿”,志在伺机重新抗争。 ==视频======= 上下五千年商朝人物篇之- 祖甲 配妣戊”====={{efn#ev:youku|XMzYyNzM0NDczMg|[[郭沫若]]主编《甲骨文合集》(36284)center}} ===子=参考资料==*[[廪辛]]、[[庚丁]]
[[Category:商朝君主]]
[[Category:入祀历代帝王庙景德崇圣殿|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