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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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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2em;">他曾在伦敦财政报《经济学人》担任副编辑五年,直到1853年时才离职开始投入专业写作。及后数年,他的著作涵盖了教育、科学、铁路工业、人口爆炸及很多哲学和社会学的课题。</p>
<p style="text-indent:2em;">1862年,斯宾塞出版《第一项原则》。它是现实中所有领域的根本准则的演变理论的展示。正是他早期理论的基础信念。根据他的定义,演变是个不断延续的过程,事物不断改进为复杂和连贯的形式。这是斯宾塞哲学的主炮-是演变的一个已发展连贯架构的定义。在这一刻,他获得国际声誉及高度尊敬。他对人类立足于自然界的观点是非常有影响力并得到广泛认同。
== 主要著作 ==
《政府的适当权力范围》(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1842年)
《自传》(1904年)
== 影响力 ==
<p style="text-indent:2em;">他一生的著作吸引很多读者。1869年,他便可以依靠著作的收入维生。他的著作被翻译了多国语言的版本,譬如: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俄罗斯语、日语、中文,并在欧洲北美等地得了很多荣誉。</p>
<p style="text-indent:2em;">他的哲学证明了对政治保守派是有用的,不单是对社会阶级架构的应用,也包括社会公义概念,当中强调对本性及行为的个体责任。斯宾塞支持"平等自由定律",这是自由意志论的基本的原则。在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下,每个个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而做事。很多美国高等法庭的裁判官面对政府劳资惯例出现限制的时候都根据这个原则来下定论。但是不只保守派利用斯宾塞的理论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很多社会学家都套用他的理论来解释阶级战争。
== 社会学思想 ==
<p style="text-indent:2em;">'''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他的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都是从这种类比出发,在类比思想方法的支配下展开的。他在C.R.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发表之前7年就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在他的早期著作中就已提出社会进化是直线的、不间断的,以后他意识到就社会整体而言进步是必然的,但在每一个特定社会里并不是必然的。他进而说明社会进步的多样性和多线性。
<p style="text-indent:2em;">人类有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优秀个人和低能个人之分。劣等的、低能的种族与个体应当在竞争中被淘汰。他还认为,进化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应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而不应人为地干预。他既反对国家计划和社会福利,也反对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认为这些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斯宾塞的进化论对美国早期社会学家W.G.萨姆纳等人及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有很大影响。在当代文化人类学的结构分化理论和发展社会学的新进化论中仍可看到其影响。
== 辉煌年表 ==
1871年,斯宾塞担任圣安得鲁斯大学的校长;
1874年,担任爱丁堡大学的校长,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1875年,成为罗马皇家林琴科学院的院士;
1882年,成为那不勒斯皇家学会的会员;
1883年成为法兰西研究院的通讯院士;
1885年成为巴黎生理心理学学会通讯会员;
1889年成为丹麦皇家科学院院士;
1891年成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的院士;
1897年成为剑桥大学的科学博士;
1903年成为伦敦大学的文学博士。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