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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移除 16 位元組, 3 年前
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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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重懲'''<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立法院院會於5月31日三讀《刑法》修正案,增訂酒駕「再犯」若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若致重傷者,則處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達嚇阻之效。事實上,針對提高酒駕之「刑責」,朝野立委提案眾多。其中, [[ 國民黨 ]] 立委 [[ 呂玉玲 ]] 所提修法最為嚴峻,只要酒駕致死,可處死刑、無期徒刑;而 [[ 國民黨 ]] 立委 [[ 吳志揚 ]] [[ 沈智慧 ]] 等人則提出,若酒駕再犯,可處死刑、無期徒刑。</p>
'''兒少關懷'''<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國民黨 ]] 立委 [[ 呂玉玲 ]] 等人提案,虐童致人於死者可處死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沈智慧]]則提案修刑法第278條,致人於死 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為兒童者,處死刑、無期徒刑。</p>
'''青年就業'''<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國民黨立委 [[ 呂玉玲 ]] 認為,現 的勞基法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求職者必須提供完整履歷,但雇主未事先告知具 體薪資範圍,造成雙方就業資訊不對等。</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現行勞動基準法明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 呂玉玲 ]] 、[[陳怡潔]]等立委在立院提出「勞基法第廿一條修正草案」,擬明 定雇主與勞工議定工資前,應在徵才薪資資訊上,先公告具體工資範圍,不得再以「面議」方式搪塞。</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呂玉玲 ]] 認為:「資方 開價多少, 多少薪資, 相信 心裡都已經有底 應該 正確明白的,在這 資訊 公開 透明,須有明確範圍 你要訂3萬就訂3 如:3 ,但這 彈性 當中就是3 的3 萬~3萬5 能說3 能3 萬~10萬,這麼大的距離這 不合理 麼大 差距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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