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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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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历史沿革
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东昌道、曹濮道,莘县、观城县、朝城县、范县直属山东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0月,设立山东省第六督察区,莘县、观城县、朝城县、范县属之。 [23]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建立莘县抗日民主政府,属鲁西行政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恢复朝城县建制;秋季,撤销观朝县,恢复观城县建制。
附日伪行政区划: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春,设立鲁北道、鲁西道,莘县属鲁北道,朝城县、观城县、范县属鲁西道。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撤销鲁北道、鲁西道,设立东临道、曹州道,其中莘县属东临道,观城县、朝城县、范县属曹州道。 [24]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5月,撤销莘朝县,恢复莘县建置,属冀鲁豫行政区第七(鲁西北)专区;划出朝北地区,与元城县合并设立元朝县;观城县、朝城县属冀鲁豫第八专区;撤销南峰县,辖区划回莘县、朝城县。同年9月,朝城县更名为南峰县,朝城县、观城县冀鲁豫行政区第二(运西)专区。10月,莘县属冀南行政区第一专区(亦称鲁西北专区、临清专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秋,元朝县、观城县民主政府改为人民政府。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南峰县复名朝城县;8月,撤销元朝县,朝北部分划归莘县,冀南第一专区撤销,莘县改属平原省聊城专区;10月,朝城县、观城县划归平原省濮阳专区。建国后,莘县、朝城县民主政府改称人民政府。 [25-26]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莘县、朝城县、观城县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
1964年4月,范县划归河南省,其金堤以北行政区域(含范县旧城)划入莘县。
1967年3月,聊城专区改为聊城地区,莘县属 [[ 聊城 ]] 地区。
1997年8月,撤销聊城地区,设立地级聊城市,莘县属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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