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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文化馆'''是由西工区 [[ 政府 ]] 出资,区文化旅游局承建的一所现代化文化设施,位于御博路一号,于2011年建立。总建筑面积1600余平方米,拥有读者服务中心、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爱心书屋、电子阅览室、视听文献阅览室、公共阅览室、过刊室、多功能厅等11个服务窗口,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管理,可提供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 [[ 文献 ]] 流通和推广服务、阅读辅导、参考咨询、文献检索、电子阅览、专题讲座等多项服务。馆内现有纸质图书67000余册,其中成人图书45000余册,少儿图书22000余册,期刊 [[ 杂 志180 志]]180 余种,盲人图书200余册。
==基本介绍==
西工区图书馆是由 [[ 西工区 ]] 政府出资,区文化旅游局承建的一所现代化文化设施,位于御博路一号,于2011年建立。
馆内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全馆拥有读者阅览座席300余个。馆内实行 [[ 计算机 ]] 管理,现有管理及服务 [[ 电 脑30 脑]]30 余台以及自助借还机、查询机等各种现代化服务设备。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西工区支中心,成为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读者可以通过计算机设备访问本地和互联网上的文化信息资源。
随着近两年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的实施, [[ 图书馆 ]] 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结构功能更新,增购了书架、存包柜等基础设备和四万余册图书,购置了自助借还机、查询机、馆员工作站等一系列自助 [[ 设备 ]] ,大大提高了图书馆服务辖区读者的能力,对我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读者量剧增。图书馆的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目前已经加入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平台,与全市公共图书馆实现统一办证,通借通还。
我馆坚持全年开放,节假日不闭馆、积极落实国家公益 [[ 事业单位 ]] 免费开放相关政策,收到读者们的高度称赞,热烈欢迎各位读者前来借阅。
==展厅展馆==
西工区图书馆总 [[ 建筑面 积1600 积]]1600 余平方米,拥有读者服务中心、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爱心书屋、电子阅览室、视听文献阅览室、公共阅览室、过刊室、多功能厅等11个服务窗口,采用现代化计算机管理,可提供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文献流通和推广服务、阅读辅导、参考咨询、 [[ 文献 ]] 检索、电子阅览、专题讲座等多项服务。
==馆藏实力==
馆内现有纸质图书67000余册,其中 [[ 成人 ]] 图书45000余册,少儿图书22000余册,期刊杂志180余种,盲人图书200余册。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
1、读者入馆借、阅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 [[ 身份证 ]] 、工作证、学生证、退离休证、本馆发放的个人借书证、馆际互借证或注明到市馆查阅资料的介绍信。
2、请勿将大件行装及有 [[ 污染 ]] 物件带入馆内。
3、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着汗背心、穿 [[ 拖鞋 ]] 入馆。
4、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
5、保持 [[ 安静 ]] 、请勿喧哗。
6、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室内交谈和睡觉。
7、维护 [[ 环境 ]] 卫生,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
===读者须知===
一、读者进入本馆须衣着整洁、端正。赤膊、穿 [[ 背心 ]] 、穿拖鞋者不得入馆。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带宠物入馆。爱护清洁卫生,请勿将 [[ 零食 ]] 带入,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馆内禁止吸烟。
三、凭证进入各室。
四、保持馆内安静。不得有大声喧哗、嬉闹等不文明 [[ 行为 ]] 。请将手机置于振动状态,并不得在室内接听、拨打手机。
五、请不要触摸、搬动 [[ 消防 ]] 设施。不得践踏、折损绿化地带的树木、花草。
六、请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服从 [[ 工作 ]] 人员管理。
===借阅规则===
一、每位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本市任意一家 [[ 公共图书馆 ]] 申请办理读者证,同一身份的证件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
二、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若出现丢失请及时到办证馆办理挂失,否则因他人冒用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承担。
四、读者办证实行免费,若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申请补办。
五、 [[ 读者 ]] 在办证期满30天后方可申请退证,退证者自退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再申办新证。
六、退证时须出具持证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押金凭证到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并交回读者证。
七、读者证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到办证馆免费办理续证手续。
八、每个读者证可同时借阅2册 [[ 图书 ]] ,借期30天;借期内读者可登陆市图书馆网站或到就近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九、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还的,将按每册图书超期实际天数停用读者证,最长停用时间为90天。
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 [[ 遗失 ]] ,应到图书所属馆照章赔偿。
十一、读者证挂失在西工区图书馆或西工辖区任一城市书房办理。挂失一周后方可补证。退证、补证需到西工区图书馆(西工区御博路一号、御博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二楼206 [[ 办公室 ]] ,办理时间为每周三、周日(上午8:30-12:00 夏秋下午3:00-6:30 ? 冬春下午2:30-6:00,法定节日除外)。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