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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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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曾代表香港出战亚运的划艇女将陈学殷,涉嫌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男友300万案,男主角X先生6日千呼万唤始出庭作供,透露他将5万元支票及一张示好字条交给陈学殷,字条透露对被告有好感,之后不时送上金钱,甚至送上10万元给陈作结婚礼物。相识5年后两人终开始关系,但未几被勒索。X的证供透露,他于2005年因经常光顾葵芳新都会广场的美心酒楼,因而认识于酒楼当知客的被告陈学殷(27岁)。已婚的X承认因为“中意她”,有天将一张5万元的支票交予陈,并附上示好的字条,希望与陈当朋友。不久因听到陈嫌工资低、工时长及辛苦,不单再给2万元予陈,后更索性请陈到其公司当文员。X在第二次性行为后,再约陈学殷外出“饮茶”,实际却是到酒店开房,令陈感到X视她为妓女,当日两人在酒店房吵架,因陈学殷拒绝性交,X怒掷下1000元后拂袖而去,亦不再回复陈的来电,至5月12日,X收到陈学殷要求300万元的勒索信,否则将两人首次性交的片段向传媒公开,X十分担心,带着信往见律师朋友后,再到警署报警。 翌日X在警方陪同下与陈学殷见面,指X未能给她300万元,陈追问可给多少,警员即表露身分,将陈拘捕。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落口供的录像片段,育有一子的陈学殷在警诫下称,根本无录像二人的亲密片段,只是因为对方不负责任,将她当作妓女。她说一直视X先生为契爷,但自从双方发生关系后,X先生再无照顾她,她感到受骗,于是勒索300万元。X先生在作供后并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BB,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好,无钱给孩子交学费,她今次个人简介我是她做错事,她无预计我会报警,我无第二个选择,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ref>{{cite web|url=>https://www.chazidian.com/netstar2469/rl=|tit|title=陳學殷勒索事件}}</ref>.
==参考来源==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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