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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3至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幼儿。小班:满3周岁,中班:满4周岁,大班:满5周岁。1、持有常住户口(户口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2、持有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的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3、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上述范围内常住户口的,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做统筹安排。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有房产证,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视频==
===<center> 普陀区白玉新村托儿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上海:推动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托幼机构</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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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幼儿素质教育应该培养哪些内容? 应该如何培养呢?</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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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