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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连市创发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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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连市创发企业商会'''(简称创发会),创始于2004年12月26日,是经大连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由在 [[ 大连市 ]] 注册的 [[ 民营企业 ]] 、企业家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012年5月23日,创发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团 [[ 组织 ]]
2020年12月11日,创发会被评为 [[ 辽宁省 ]] “四好”商会<ref>[https://new.qq.com/omn/20210421/20210421A0540I00.html 什么是“四好”商会,看看他们是如何炼成的!],腾讯网,2021-04-21</ref>。
==创发会文化==
宗 旨: 共同 [[ 学习 ]] 、共献爱心、共享资源、共图发展
精 神: 付出、 [[ 创新 ]] 、匠心、感恩
理 念: 学习、诚信、 [[ 团结 ]] 、共赢
定 位: 学习型的社团组织、标准化管理倡导者
会 歌: 《一路走来》
使 命: 开创优秀 [[ 企业家]]<ref>[https://www.sohu.com/na/416218878_120825379 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搜狐,2020-09-03</ref>成长的摇篮、帮助创业者成就人生的 [[ 梦想]]
愿 景: 成为中国百年社团组织
价 值: 提升个人素质、提高经管能力、结交良师益友、共享 [[ 资源 ]] 平台、成就人生 [[ 梦想 ]] 、实现幸福人生。
==大连市创发企业商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名称:
中文名称: [[ 大连市 ]] 创发企业商会
中文简称: 大连创发会
英文简称: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在大连市注册的 [[ 民营企业 ]] 、企业家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会以坚持 [[ 邓小平理论 ]]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政府、企业、企业家服务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 [[ 桥梁 ]] 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大连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 [[ 组织 ]] ,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大连市民政局, 党建 [[ 领导 ]] 机关是中共辛寨子砬子山村委员会。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 [[ 行业 ]] 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 [[ 辽宁省 ]]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由家村辛艺街6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本着自立、自治、自养的 [[ 发展 ]] 方针开展工作。
(一)制订本会的业务发展 [[ 规划 ]] 和行业自律规则;协调本会会员间关系。
(二)研究、传播、推广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体系;以适应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发展的要求。
(三)反映企业、企业家的意见和要求,为市政府制定与企业相关的 [[ 法律 ]] [[ 法规 ]] 和政策提供建议,承担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引导企业、 [[ 企业家 ]] 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大连市经济发展,提倡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为会员提供培训、咨询、信息等服务。
(六)开展与国内企业和 [[ 社会团体 ]] 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的交流与合作。
(七)积极与各 [[ 地区 ]] 、企业家协会沟通交流,健全组织体系,促进相互合作,发挥联合优势。
(八)加强本会常设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本会工作人员 [[ 政治 ]] 、文化、业务素质,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 [[ 章程 ]]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大连市注册的 [[ 民营企业 ]]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二)提交入会申请表;
(三) [[ 理事 ]] 走访;
(四)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接受培训;
(六)由 [[ 理事会 ]] 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 [[ 服务 ]] 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 [[ 规定 ]] 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会拒绝一切传、直销 [[ 行为 ]]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三)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 丧失完全民事 [[ 行为 ]] 能力。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 [[ 法律法规 ]] 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 [[ 警告 ]]
(二) 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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