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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 <ref>[https://www.sohu.com/a/488687534_121214995 现代物流的发展] ,搜狐,2021-09-09</ref> 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七)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八)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外部董事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 <ref>[https://www.sohu.com/a/441228748_120895142 什么是社会主义?其实你完全理解错了],搜狐,2020-12-29</ref> 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九)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