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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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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缩略图|居中|[ 原图链接]]]作品名称;齐物论
|-外文名称;Essay on the Uniformity of All Things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作者;庄周
|-创作年代;战国
| align= light|作品出处;《庄子》
文学体裁;散文
|}
《[['''齐物论''']]》是《[[庄子·内篇]]》的第二篇。全篇由五个相对独立的故事连珠并列组成,故事与故事之间虽然没有表示关联的语句和段落,但内容上却有统一的主题思想贯穿着,而且在概括性和思想深度上逐步加深提高,呈现出一种似连非连、若断若续、前后贯通、首尾呼应的精巧结构。
“齐物”的意思是:一切事物归根到底都是相同的,没有什么差别,也没有 [[ 是非 ]] 、美丑、善恶、贵贱之分。庄子认为万物都是浑然一体的,并且在不断向其对立面转化,因而没有区别。需要说明的是,庄子的这种见解是抓住了事物的一个方面加以强调,具有片面性。文章中有辩证的观点,也常常陷入形而上学观点之中。但是,在他的论述中常常表现出深刻的思考和智慧。文中涉及很多宇宙观方面和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对中国古代哲学研究有重要的 [[ 意义 ]] 。<ref>[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1001/08/14839562_864285887.shtml 《庄子·齐物论》原文及译文], 360doc个人图书馆 , --2019年10月1日</ref>
==作品原文==
长梧子曰:“是皇帝之所听荧276也,而丘也何足以知之!且女亦大早计,见卵而求时夜277,见弹而求鸮278炙。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奚279旁280日月,挟宇宙,为其脗合281,置其滑涽282,以隶相尊283?众人役役,圣人愚芚284,参万岁而一成纯285。万物尽然,而以是相蕴286。予恶乎知说287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288丧289而不知归者邪!
丽之姬290,艾封人之子也。 [[ 晋国 ]] 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291,与王同筐床292,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293乎?梦饮酒者,旦294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295知之。“君乎!牧296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297。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
既使298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299,若果是300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301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302,吾谁使正303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分集剧情==
《[[齐物论]]》末节中的“昔者”二字,为推断其著作年代提供了一项铁证。庄子卒于公元前286年,已处于 [[ 战国 ]] 后期。“昔者”说明在庄子死后又隔了很长一段时期,推断为秦汉之间,是有可能的。从文字上看,也确为后人追述的口吻。
《[[齐物论]]》不同于先秦时代的一般著作,当时著作很少特立题目,皆先成篇章,然后或取首句中的数字,或随取二字以安题,其题亦无甚意义。《[[齐物论]]》以论名篇,亦为古籍中所罕见。《[[论语]]》虽以论名书,至汉初方普遍使用,如《[[过秦论]]》、《[[盐铁论]]》等,即以《[[庄子]]》三十三篇的命题,除《[[齐物论]]》外,有以三个字为义,有用两个字作为篇名,都没有以论来命题。由此可证,应成书于开始以论名篇的秦汉之间。
南郭子綦与颜成子游的对话是全篇的开头部分。在这里,南郭子綦提出了一个“吾丧我”的境界。所谓的“吾丧我”,“吾”是指超脱世俗、进入到高度精神自由的境界、精神得以升华的自我,是精神上的自我,“丧我”的“我”,则是肉体的、现实中的、有名利是非观念的凡人“我”。“丧”是遗落。因而,“吾丧我”实际上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他忘掉了物的存在、自我的存在,混同了物我界限,合二者为一体。
接下来,是他对颜成子游谈天籁、地籁、人籁、他着重对地籁与天籁的描述。他对地籁的描述是实写,对天籁的描述则用虚写。他最终要点明的是,声音之所以千差万别,全是由于各孔窍的自然状态所致。所谓天籁,其实就是因任自然的声响。天籁与“吾丧我”的关系在子綦看来,二者同属顺任 [[ 自然 ]] 的境界。之后,用人籁和道做了对比,用朝三暮四的猴子来比喻执迷于分辨事物差异的人。在作者看来,与其争辩不休,不如去掉成见之心让别人与“我”心意相通。
接着,作者以尧的故事为引,引出对大道的赞颂。尧制裁小国就如同十日并出,让世间万物都沐浴到他的光辉。大道普照万物也与之同理。在这里,作者将大道置于一切道理之上。
第三则故事写的是王倪对啮缺谈至人超越世俗利害是非的观点。啮缺问王倪是否存在共同的是非标准,即真理 [[ 标准 ]] 。对此,王倪用各种不同的动物对居处、味道、美色有各自不同的反应,以此为喻,说明不同的人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对同一事物肯定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庄子混同是非,齐一万物的观点在这里论述得很充分,他赞美了至人的超凡脱俗,表现了他对至人精神自由境界的追求。
第四则寓言是长梧子与瞿鹊子的对话,主旨是否定世俗的是非观,主张因任自然,长梧子以梦为喻,说明世俗中人对生死利害的追求实际上就像在迷梦中一样,只有得道的至人才能顺乎自然而清醒地看问题。
今·周山《[[庄子解]]》:物论者,形开而接物以相构也,弗能齐也,以道齐也,则又入其中与相刀,惟任其不齐,而听其自己,知其所自兴,知所其自息,皆假人生之气相吹而巧为变,则见其不足与辨,而包含于始有之中……
一、对概念的存在以 [[ 表现]]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凡事凡物都有相对的两面,都以“偶”的形式存在。庄子齐物思想涉及是非,寿夭,成毁,美丑,彼此,物我,身心,大小,利害,安危,生死,有无等对待概念,庄子认为这些对待性的概念都具有相对性,表面性和不真实性,而相对性是相对于比较的方面,角度,标准, [[ 时间 ]] 和地点等等。“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莫不大莫不小,从与道同体的至人的观点看,根本不存在所谓此物与彼物的区分,因此更不存在所谓的贵贱之别。但是,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总是以己为贵,以人为贱。正是因为凡事凡物都有“偶”,都以”两行”的形式存在,所以人们观点不一,面对生活与现实,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情态,“然疲役而不之其所归”“其行尽如驰而莫知能止”。
但事实无论怎样争执,“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所以莫不如以道观之,万物齐一。而事实上万物内含的彼此对待因素是客观存在的。“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指出凡事凡物都有“彼我”,没有“彼”就没有“我”,反过来,如果没有“我”,“彼”也无法得到呈现,“彼我”相辅相成,无法分离,说明对待概念相互依存。“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这里提到了是非的对立存在。有了是非以后,人们自以为“是”,否定他人观点,“是其所非”,“非其所是”。这一句式已经不仅仅反应相对 [[ 概念 ]] 互相依存的状态,而是说相对概念开始交叉开始互相起作用。“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更加深刻的说明“彼是”相因,“彼是”构成“物”,“彼是”无法分开,相互依存,面对这种情况,再做“孰是孰非”的定论,就没有意义了。人们在这多样化的世界里“与接为构……与物相刃相靡”,与其这样,还不如“游心于物之初”,与道为一,与道同体,逍遥自在。
二、主张超越对待概念,实现“道通为一”,达于“齐物”
面对对待概念的存在,主张“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以“同是非”“同然否”的态度去对待人们所作出的是非,然否的区分,这样便可以休心于天(作为整体的世界或道)这个巨大无比的转轮之上(即安命)。面对是非彼此的区分,庄子给出这个道的层面上的方法,需要以心体道。面对是非纷扰的世事,与其沉浸在“此是彼非”之中,不若派遣施肥,超越彼我,泯灭“对待”,而实现“道通为一”。把天地间的万物齐一观之,没有是非,彼此,对待,这样就少了世事的纷扰,少了“大知闲闲,小知间间”,也少了“与接为构,日以心斗。”“道通为一”和”齐物论”的本质是超越是非,生死等对待的 [[ 概念 ]] ,允许不同方面的差异性的存在。肯定,允许并包容这些差异性的存在,以“不齐”为“齐”,亦是“吹万不同,咸其自取也。”“齐”是一种超越的精神,是同于大通的境界。只有超越世俗施肥彼此的辨争,才能随化适境而无待逍遥。
三、“以明”是“齐万物”的方法和境界
四、以“道”观物,以“心”观”道”
“以明”是达到“齐物”的方法,那么要使人们在心灵上作到“以明”,进而去发现万物的本然之理就是要以“道”观物,以“心”观道。“道”与“道枢”,“环中”等概念相关。《[[齐物论]]》篇云:“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从“道枢”和“环中”两个概念可以看出来“道”是超越是非 [[ 彼此 ]] ,立于枢要和环中位置的,不陷入是非无明的争论之中。那么,用这样的“道”来观照万物,则万物无是无非,无彼无此,万物一齐。
庄子提出“齐物论”思想,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认为“道”超越是非界限,泯灭一切差别。同时,庄子以心观道并体道。
其次,庄子否认认识的可能和必要。“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这些话否定认识的可能和必要,认为顺其自然是最好的,不要动用神明或智识以及喜怒等情感,这样才能得“道”以保全生命,享尽天年。
总之,以“道”观之,就是让事物以本然状态存在,顺应天理自然,各任其分,在“道”的层面上,万物是一齐的。面对纷繁复杂的世间 [[ 事物 ]] ,差异性很大,如何面对有着巨大差异性的现实事物又能体会到“道”的存在,进而认为万物一齐呢,只能以心观道体道。“齐物”并不是一种实然的践履,而只是一种关于道的境界的感受。“齐物论思想要求人的世界观的转变,放弃任何自我中心的态度,看待万有自然性和自足性”。
==现实意义==
庄子提出齐物论,主张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以达到万物平等的境界,但并不能因此将庄子的齐物论思想纳入相对主义的范畴。从齐物论可以看出,庄子主张消除万物差别和对立的前提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的充分认识、了解与承认,在此前提条件下对对立的观念进行批判和重塑,它既包含了对事物差异性的认识,又不是简单地对差异性的抹杀,而是着重只从主观上消除差异,实现主观意识上的平等,而这并不代表现实中的差异的消除,并且庄子也觉察到日常 [[ 生活 ]] 中的差异的不可消除的现实性。但是虽然现实中无法消除,这样做至少可以使差异的事物更加充分展开,进而达到对事物的愈加全面的把握。
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益于认识人与自然之间、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人是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有意识的能动的主体,人不仅懂得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要依赖于自然,而且能够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改造自然,同时具有调节和保护自然的能力,只是有时由于认识水平、实践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有限与缺乏产生一些错误,但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人类自身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不断地由片面走向全面,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也会随着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深入,人与 [[ 自然 ]] 的关系会更加合理与和谐。相反,如果纯粹地遵循自然来调整甚至抑制人的行为和活动,要求人类不要干预自然,实际上这只会泯灭人的本性,阻碍人的发展和进步历程,甚至会造成人的退化。
伦理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探寻合理的生态环境伦理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其实这一基本思想与庄子提出齐物论的意图很相近,庄子意识到现实中万物的差异不容易消除,因而主张从主观上消除差异,实现观念上的平等,这对当前尊重和保护自然生物,加强生态平衡有可取之处。可持续发展生态伦理观力求 [[ 理论 ]] 与实践的内在一致,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人、物在现实中终究不会平等的,这是由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的。但是,主张观念上的、意识上的平等,提升生物体的地位,加强对它们的保护,这是至今在人与自然的现实冲突中寻找到的有利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也有利于改善人类的生存 [[ 环境 ]] ,促进人类的更好发展。
==后世影响==
历史上大多数文学艺术家都从《[[齐物论]]》篇中得到了有益的启迪。如庄子在此篇开头即提出了一个命题“吾丧我”。“吾丧我”,表现在外是“形同槁木”,表现在内是“心如死灰”。“丧我”并不要丧失自我,而是要去掉纷繁芜杂的“诸我”,复归生命本源的虚静灵台,这就要求一切文学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必须还自己一个澄明净澈的本我,从而达到最完美的创作境界。庄子接着由“吾丧我”引发开去,导出“三籁”,其中所谓的“天籁”也就是要求人们应该消除种种“是非”、“成心”,达到物我两忘的超然境界,这同样给了文学 [[ 艺术家 ]] 以有益的艺术启迪。庄子最后以“庄周梦蝶”寓言故事收结,在万物一齐的观念下,让自己于梦醒后化作优游自在的蝴蝶,这更把文学艺术家带进了一片“浑沦元气”的审美境界,使他们的创作灵感由此勃发出来。
==作者简介==
庄子(约前369一约前286),战国思想家,道家 [[ 代表 ]] 人物。名周。宋国蒙人。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庄子的著作,今存《[[庄子]]》一书。海内外多数学者认为,其中内篇为庄子本人著作,外、杂篇为庄子后学或道家其他派别的著作,只是其中一部分反映了庄子的思想。也有学者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认为外、杂篇反映的是庄子的 [[ 思想 ]]
== 参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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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庄子齐物论节选</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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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
{{reflist}} [[Category: 630 中國文化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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