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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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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全市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以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通行费等的管理职责。
(三)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将原市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增加指导城市地铁 <ref>[https://www.sohu.com/na/426465177_120763103 中国有多少个地铁城市你知道吗?],搜狐,2020-10-22</ref> 、轨道交通运营的职责。
(四)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职能;承担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承担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指导、监督职责。
(二)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专养公路、水路交通 <ref>[https://www.sohu.com/a/595498368_121124484 铁路、公路、水路,中国交通网络主干道有多长?25万公里!],搜狐,2022-10-26</ref> 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指导农村公路的养护。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市营运机动车维修、性能检测、船舶检验、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