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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监察委员会
,無編輯摘要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 <ref>[https://www.sohu.com/a/494953585_121017003 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党员],搜狐,2021-10-14 </ref> 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ref>[https://www.sohu.com/a/473206923_100301970?_trans_=000019_wzwza 如何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搜狐,2021-06-21 </ref> 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等。
===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