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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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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省绿化委员会 <ref>[http://www.doc88.com/p-1982503331606.html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ref> 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省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七)负责推进全省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制订全省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制订全省林业资源 <ref>[https://www.sohu.com/a/414201022_737586 【林业资源】林分类型] ,搜狐,2020-08-21 </ref> 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订全省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森林旅游管理,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