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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治

移除 3 位元組, 5 年前
生平
==生平==
*為陳政忠作證 陳健治:若非無辜 我怎那會麼認真
台北市議員 [[ 陳政忠]](右圖)捲入宏福案,歷經17年仍在高院更三審,高院今傳前立法委員陳健治(左圖)作證;陳健治步出法庭時表示,認為陳政忠是無辜的。 記者王宏舜/攝影喧騰一時的宏福掏空案,自2001年繫屬台北地院至今已逾17年,但台北市議員陳政忠、前宏福證券董事長 [[ 盧寶琴 ]] 、前宏福建設副總經理 [[ 陳秀芝 ]] 涉案部分至今未結。高等法院更三審今行審理,傳前立法委員、前台北市議長陳健治作證。陳健治表示,當時銀行團假借公權力實行「禿鷹」行為,他當立委時,提了一份報告給財政部長看;他步出法庭時感嘆,「如果不是無辜的,我怎麼會那麼認真!」。 74歲的陳健治1989至1998年間都擔任台北市議會議長,後來轉任立法委員。高院今更新審理,審判長詢問證人陳健治與陳政忠是否為親屬關係,陳健治答「我們是同宗」,審判長追問有沒有血緣關係,他說「是同宗,1百多年前祖先從大陸過來」,不曉得審判長的問法意思。因為「同宗」,陳政忠都喚陳健治「叔叔」,事實上陳政忠母親林盡是 [[ 林榮三 ]] 姊姊。
檢方起訴指出,陳政忠為宏福集團實際負責人,轄下企業包括宏福建設、人壽、證券、票券金融、立福營造等十多家公司;1994年間,陳政忠將他個人名下價值僅3億多元的土地,以10億多元高價賣給宏福建設公司,掏空宏福、圖利自己。宏福集團因擴張過速,資金周轉不靈,陳政忠為解決龐大債務壓力,1997年間,宏福建設辦理不實增資案,數十億元的增資款被他非法挪用;陳並利用轄下公司職員充當人頭帳戶,炒作宏福建設股票。陳政忠又勾結盧寶琴等人,將公司股票向金融機關辦理數十億元融資,供他私用。
公訴檢察官問陳健治1999年5月4日的報告,是否因宏福關係企業面臨經營危機,要提給財政部長看?陳說,原本協議是6元。
檢察官再問「有達到效果嗎?」,陳健治說「部長管不了 [[ 林華德]](國際票券金融公司董事長)」,6塊錢的東西變成0.12塊,怎麼不會倒?
陳政忠今天未表示意見,在交互詰問結束後,審判長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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