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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照明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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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照明学会旨在“科技创新、绿色照明、节能减排、发展经济。”
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山东照明学会充分发挥照明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致力于科研服务平台、项目合作平台、信息交流平台、学习促进平台、诚信文化平台五大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国内外照明行业技术交流、会展等学术活动;积极承办各类照明学科学术研讨会、科研讲座、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绿色环保节能新产品展示、国家相关政策宣传推介会、组织编制行业标准规范和行业技术书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绿色照明等相关文件;积极推进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ref>[http://news.sohu.com/a/565099272_121119252 科研机构组织结构形式浅析] ,搜狐,2022-07-08</ref> 、设计院与企业及社会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倡导科技创新,力求当好政府主管部门参谋,为会员创造商机,为山东省照明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照明学会多名高级会员被住建部授予“智能建筑节能专家”和“勘探设计资质评审专家”、被山东省住建厅授予“山东省建设工程资深评标专家”,学会多次荣获山东省科协学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会组织编制的《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实用照明设计》、《山东省城市夜景光环境现状与发展研究》等多项标准、规范、发展报告和发展建议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表彰。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照明专业的科技人员和相关单位会员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我省照明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我省照明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f>[https://www.sohu.com/a/488138195_12110699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一看就懂!],搜狐,2021-09-06 1</ref>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全省照明专业科技工作者,围绕我省中心工作任务和科学技术研究重点,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服务、科技培训、编辑出版科技期刊和国际民间交流等活动,促进照明学科快速健康发展,为把山东建成照明行业大省做出贡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省建设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经中共山东省科协社会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中共山东照明学会支部,党员活动室设在秘书处挂靠单位,党的联络员负责与中共山东省科协社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联络,党支部会议与理事长工作会议同步进行,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