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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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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别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的革命先烈,优秀共产党员。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担任妇救会秘书,后为主任,并成为中共候补党员。14岁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5岁英勇就义,毛泽东主席知道后非常伤心,专门为刘胡兰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她也是唯一三代领导人均为其题字的英雄。
== 人物生平 ==
1932年10月8日刘胡兰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一个中农家庭。
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阎锡山匪军决定实施报复行动,大举进
== 人物成就 ==
刘胡兰14岁时被破格推举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5]
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组织参与当地妇女革命工作。
1946年6月,刘胡兰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活动。[5]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她和留下来的同志一起向各村党组织传达党的指示,组织群众掩埋粮食,并配合武工队镇压了反动村长。
1946年12月,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4]
1947年8月1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5]
== 轶事典故 ==
追求自主的爱情与婚姻
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以及一次冥婚。1946年初,双方家长作主,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这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同年6月,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为由拒绝。当时的刘胡兰已打定主意,追求自主的恋爱和婚姻。
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根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修养,王根固得了严重的疥疮,这种病传染,刘胡兰怀着对革命的向往和对病人的同情,主动承担了照顾伤病员的任务。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根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在那个年代,身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的乡村,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反封建的思想解放。
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根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因作战需要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做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胡文秀。刘胡兰被杀害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12]
== 人物评价 ==
1947年2月6日,《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详细报道,并发表评论,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解放区军民向刘胡兰学习。同日,延安《解放日报》也发表题为《只要有一口气活着,就要为人民干到底--女共产党员刘胡兰慷慨就义》的文章。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刘胡兰为中共正式党员。
1947年3月26日,毛泽东带领中共中央机关转战陕北途中,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向他汇报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事迹。
毛泽东问:"她是党员吗?"任弼时说:"是个优秀共产党员,才15岁。"毛泽东深受感动,挥笔写下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个大字。
邓小平同志题词: " 刘胡兰的高贵品质,她的精神面貌,永远是中国青年和少年学习的榜样。 " [6]
1994年2月2日 ,江泽民总书记在山西视察工作时为刘胡兰题词:" 发扬胡兰精神,献身四化大业。 "[7]
== 死因争议 ==
2007年1月12日(刘胡兰牺牲60周年纪念日),北京某高校一位副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在武力胁迫下,乡亲们颤抖着,铡死了刘胡兰》 这位副教授在文章中写道:"《翻阅日历》电视栏目组派出由记者杨小光带队的摄制小分队,前往山西文水县云周西村采访刘胡兰家乡。
这次采访最令人震惊的是,老人们说,刘胡兰并非被国民革命军铡死,而是他们用枪托击打几名老乡,强迫他们去铡刘胡兰。乡亲们出于恐惧,颤抖着,铡死了他们看着长大的小闺女。事后,有的老乡精神失常。在宣传刘胡兰时,完全剥除了这个事实。"
但据健在的两位目击者高二成(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932年出生,1955年入党,解放后曾任云周西村村委会主任)和白天广(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930年11月16日出生,1955年入党,解放后曾任云周西村党支部书记)回忆称刘胡兰的确是被国民党铡死非乡亲们将刘胡兰铡死。[8]
== 艺术形象 ==
1950年 电影《刘胡兰》 陆小雅饰
1996年 电影《刘胡兰》 池华琼饰
1999年 话剧《傲雪花红》 张娅君饰
== 后世纪念==
1947年2月,山西《晋绥日报》刊登了刘胡兰英勇牺牲的消息,刘胡兰的名字在华北大地不胫而走。当时一二〇师"战斗剧社"以刘胡兰烈士的光辉事迹为题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即创作了歌剧《刘胡兰》,每场演出都给观众很大教育。
刘胡兰牺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破格(通常年满18岁方可转正)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全国解放后,刘胡兰的事迹被写成书,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剧,生前所在村曾被改为"刘胡兰村"。
1956年,在山西省文水县建立了刘胡兰纪念馆,在烈士家乡云周西村修建了烈士陵园,永志纪念,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至陵园。有总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由广场、纪念碑、刘胡兰生平事迹陈列室、影视室、书画室、七烈士纪念厅和群雕、陵墓、刘胡兰雕像、碑亭、烈士被
捕受审就义原址组成,以纪念碑和陵墓为中轴作对称分布,藏有烈士遗物74件。陈列室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德、邓小平、江泽民和董必武、乌兰夫、郭沫若、谢觉哉的题词。[9]
1957年刘胡兰烈士牺牲10周年之际,当地兴建了刘胡兰烈士陵园。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汉白玉雕成的、昂首挺胸的刘胡兰全身雕像(生活在农村的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来[10] )。
1977年1月31日我国发行一套纪念邮票《J12 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纪念革命烈士刘胡兰同志[11]
1978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由作家马烽写的《刘胡兰传》。
1996年,为纪念刘胡兰英勇就义50周年,对刘胡兰纪念馆又实施了较大规模的维修改造工程,增设了刘胡兰事迹影视室、书画室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碑。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刘胡兰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2] 毛泽东给她提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