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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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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五'''(1914~1984),原名刘毓珩,[[安徽]]省巢县人,蒙古族;先后在巢县中学、杨州中学高中部学习。1934年,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积极参加"一二·九"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被派到山西卫立煌部工作;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新四军]]历任团政治部主任、团政委、旅政治部主任等职;1948年任第三野战军前委委员、政治部宣传部长,参加[[孟良崮战役]]、淮海、渡江等战役;起草《[[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建国后任中共南京市委委员、宣传部长等职;1965年被错误开除党籍,"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害致残;1978年后平反,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9月去世。
== 人物 简介 ==
民国23 年(1934 年)秋,以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学习,不久,被选为清华学生会主席。在此期间不断阅读进步书刊,学习马列主义著作和自然科学知识,与校内中共地下党人武衡、黄诚等人接触,倾向进步,成为有影响的学生代表人物。
[[民国]]25 年5 月间,他返回清华继续参加学运,在中共的领导下向学校当局提出教育改革的要求。由于当时环境险恶,陈其五经组织决定为暂避国民政府缉捕离开北平。离校后,清华大学当局将他和黄诚等数名学生运动领导人布告开除。
民国34 年秋,中共华东局和新四军军部北上山东,中共华中分局和华中军区在淮南成立。11 月间,陈其五调任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长。
在中共北平临时工委的领导下,陈其五和黄诚同志一起参加了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 <ref>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0%E4%BA%8C%C2%B7%E4%B9%9D%E8%BF%90%E5%8A%A8?fromId=119357&redirected=seachword 一二·九运动] 百度百科 </ref>。学生运动发展起来以后,他先后当选为清华大学学生抗日救国委员会的主席、北平学生联合会代主席,得到北平中共秘密组织领导人[[彭真]]、[[蒋南翔]]等同志支持。后来,陈其五是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的成员。
1935年12月9日7时许 ,在[[黄诚]]、陈其五同志带领下的清华大学学生大队,高举旗帜和"反对华北防共自治运动"、"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标语,迎着凛冽的寒风奔向西直门,预定上午十时与城内学生在天安门前汇合,然后再去居仁堂向国民党大员何应钦请愿。可是,华北的国民党当局却如临大敌,派出了大批宪兵、警察、马队,荷枪实弹,用皮鞭、大刀和水龙头对付爱国学生。警宪们守住城门,不让请愿,不准城内外的学生汇合。这时城内的学生已经手挽着手,臂连着臂,女同学走在队伍的中间,涌向了街头。他们向何应钦请愿,可他早已躲到了西山,仅派一名代表来敷衍。爱国学生呼起口号表示抗议,接着北平学联下达了总示威的命令。浩浩荡荡的学生队伍冲过了水龙、皮鞭、大刀、马队组成的多重的封锁线。青年的热血洒在冰雪的马路上,愤怒的人流仍向前冲去。
此刻,[[清华大学]]的爱国学生被紧闭的城门阻于城外。想到东北同胞沦为亡国奴的痛苦,黄诚同志按捺不住胸中的愤怒,跳上城墙外的土堆,向同学们大声疾呼:"中国人的城门已经不允许中国人进了!"这话激起了万众愤怒,顿时,"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汉奸卖国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的口号声震撼着整个古城。就在这一天,黄诚与陈其五领着清华的学生同反动派搏斗了整整一天。从黎明到黄昏,在刺骨的寒风中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之后,陈其五代表清华、燕京两校学生和其他学生代表一起南下,向国民政府请愿,与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朱家骅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还在南京、芜湖、武汉等地向各界同胞及[[武汉大学]]、省高等院校学生报告"一二·九"运动情况,发表团结御侮、救亡图存的讲演。
民国36 年2 月。第三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成立,陈其五任前委委员、政治部宣传部长兼新华社华东前线总分社社长。这一时期,解放战争逐步发展为大兵团作战。陈其五随军转战于苏皖地区,抗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参加过涟水等战役,参加粉碎国民党军队对山东重点进攻和外线出击,参加莱芜、[[孟良崮]]、淮海、渡江等战役;起草了《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该文于1948 年12 月27日发表,后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对瓦解国民党军起着重要的宣传作用。
1981 年,陈其五重新工作,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虽然身患癌症,仍然带病工作。1984 年9 月,在出公差途中突然发病去世。
病逝时,陈其五担任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组副组长、中共上海市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陈其五去世两个多月后,1984年11月16日才开遗体告别会 ,1984年11月24日 [1] ,上海公安收容审查了陈小蒙的同案犯[[ 葛志文]] ,6天后,刚和老父遗体告别后不久的[[ 陈小蒙]] 、[[ 陈冰郎]] 亦被锒铛收押。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静安体育馆宣布了[[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等六人的强奸、流氓罪行,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对[[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执行死刑的命令,据1986年2月22日的《参考消息》报道:"他们被绑着胳膊、低着头,在三千名旁听者面前示众,然后被拉去枪决。"其余三名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分别被判处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陈冰郎系陈小蒙的弟弟.
==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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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军政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