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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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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爻,卦画的基本单位为“爻”,爻分奇画与偶画,奇画由一条长的横线而成“—”,俗称“阳爻”;偶画是以两条断开的横线而成“--”,俗称“阴爻”。每一卦从最底层数起,总共有六爻,六爻以不同的奇画偶画配搭,形成八八六十四种不同的组合。按易天地人三才观,初、二爻代表地,奇画为刚偶画为柔,三、四爻代表人,奇画为义偶画为仁,五、上爻代表天,奇画为阳偶画为阴。所以用“阳爻”“阴爻”称谓奇画与偶画,是泛阴阳论的表现。
二: [[ 卦画 ]] (卦的符号),即由六条“—”“--”奇偶画爻组成。
三: [[ 卦名 ]] ,顾名思义即前面卦画之名,如“坤”“复”“既济”等。
四: [[ 卦辞 ]] ,在卦名后,对六爻的综合总结,如“元亨利贞”,“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等。
五: [[ 爻题 ]] ,即爻位名称,表示某一爻在六爻中的具体位置及奇偶画性质,六爻卦位自下而上数起,分别为初(即一)、二、三、四、五、上(即六)。“—”为九,“--”为六。如“初六”“九三”“六五”“上九”等。
六: [[ 爻辞 ]] ,指单条爻的说明、描述文辞,一卦有六爻,故共有六条爻辞,如“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同一卦六条爻辞间相对独立、相对静止但又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表示不同时间、阶段事物的发展状态,以构成完整的发展、发生过程即全卦六爻整体内容总结—卦辞。
七:上卦与下卦和内卦与外卦,因六十四卦最初由三爻八经卦重之演变而成:“八卦成列,像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所以六爻卦亦可以分解为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四、五、上为(上卦)或“外卦”,初、二、三为“下卦”或“内卦”。如“复”卦,上“地”下“震”,内“震”外“地”,“谦”卦为“坤”上“艮”下,内“艮”外“坤”。
兑上缺,巽下断。
由于八卦相重成六十四卦,故往往用八卦卦象称呼六十四别卦。八卦最基本的象是八种自然物:
下经以咸恒为始,象征天地生成万物之后,出现人、家庭、社会,咸为交感之义。指男女交感,进行婚配。恒,恒久,指夫妇白头到老。社会形成以后,充满矛盾,一直到最后为既济、未济。既济,指成功,完成。未济表示事物发展无穷无尽,没有终止。《周易》作者力图使《周易》六十四卦排列符合世界进化过程。
但是这种排列并不是唯一的。1973年在湖南长沙市东郊的马 [[ 王堆汉墓 ]] 中发现了写在帛上的《易经》叫帛书《易经》,帛书《易经》排列完全不同于今本《周易》,它是按照八卦相重的原则,把《周易》六十四卦分成八组,叫八宫,六十四卦分属于八宫。
二:六十四卦卦画排列的特点
唐人 [[ 孔颖达 ]] 曾用“二二相偶,非覆即变”来概括六十四卦卦画排列的特点。
所谓“二二相偶”,是指《周易》六十四卦两两为对,共三十二对,如乾坤为一对,屯蒙为一对,按顺序依次为对。所谓“非覆即变”,是指《周易》三十二对每一对的卦画不是颠倒,就是相反。覆,颠倒;变,相反,如(屯)倒置为(蒙),(需)倒置为(讼),这是覆。(乾)与(坤)相反,乾六爻全为阳爻,坤六爻全为阴爻,(颐)与(大过)相反,颐上下为阳爻中间四爻为阴爻,大过上下为阴爻,而中间四爻为阳爻,二者卦画完全相反,这就是变。
按照汉人对《周易》的注释,情况如下:初爻在下,代表民;二爻居中,代表君子、卿大夫;三爻在二爻之上,代表诸侯;四爻近五,为近臣;五爻在上居中,为天子;上爻在最上,为宗庙(或太上皇)。
五:爻所处的位置代表不同性质事类
卦象取法自然之象,自然之象是指自然界事物所呈现的容貌、形态,如日月星辰所呈现的象称为天象,山川草木所呈现的象叫地象。《周易》中的象是对自然界中的物象加以概括整理,并通过卦表现出来的。《易传》中作为篇名的“象”是指《象传》,从上下经来看,它分为《象》上、《象》下两篇,从释一卦来看,又可分为两部分:大象、小象。大象是释卦象,小象是释爻象。
大象释卦的方法,是先用八卦之象解释卦,然后比拟人事,说明根据此卦象当如何去行动。如 [[ 《比·象》 ]]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比上坎下坤,坎为水,坤为地,坎在坤上,故地上有水。水性下,水行地上,没有间隙,有亲比之义,故此卦为比。比:亲比。先王效法此卦象当建立许多诸侯国,并以仁爱的态度去对待诸侯。从卦画看,比卦九五居上中为王,上下全为阴爻,故称万国、诸侯。
《小象》释辞的方法:
===编次===
《周易》编次在古代十分混乱,各种版本编次存在很大差别。通行的编次是 [[ 阮元 ]] 所刻 [[ 《十三经注疏》 ]] 中的 [[ 《周易正义》 ]] 编次,或后人篡改的朱熹《周易本义》编次,其编次特点经传混合,把《易传》解释《周易》卦爻辞的有关部分放到对应的地方。《易传》中凡属于总论,或者无法分割的部分,放在《周易》古经之后。
古代对《周易》编次的意见不尽一致,但总的看来可以分为两大派,一派是经传合,另一派是经传异。
战国时,《易传》十篇成书,《周易》经传分离,到汉代,《周易》与《易传》合称《易经》,但《周易》经传是分开的,一段把《易经》分为十二篇:《周易》古经上下两篇,《易传》十篇。
西汉末, [[ 费直 ]] 首次以《易经》解经,经过郑玄、王弼传费氏易,将《易传》分割,附到《周易》古经相应的地方,并在书中称有“彖曰”、“象曰”,这就是如今通行的编次。
唐 [[ 孔颖达 ]] 采用了 [[ 王弼本 ]] 作《周易正义》,使王弼易本定为一尊,但也有人认为这个本编次不完善,还应该把其它传再分,如唐 [[ 李鼎祚 ]] 《周易集解》又在王弼本基础上把 [[ 《序卦》 ]] 分割,逐条放到每—卦经文之前。也有按照王弼本的乾卦的分法,将《易传》有关部分附到每一卦之后。
宋代有许多易学家不同意这种方法,恢复了汉初《周易》十一篇,让《周易》经传不相混杂,如 [[ 吕祖谦 ]] 、 [[ 朱熹 ]] 等人都是采用了经传分离的编次。朱熹的《周易本义》后经人篡改,次序被打乱,《周易本义》多是被篡改次序的本子。
将《周易》经传合,有利于对照传文解释《周易》古经,可以节省时间,这是有利的。但不利的一点是容易使经传不分,特别是打乱了各自的体系,不利于对二者的体系及各自的特点进行研究。而把《周易》经传分开,保持了《周易》经传原貌,克服了以上的缺点,但是,不能直接对应经传读《易》,二者各有千秋。
===历代研究===
从易学发展史上看,先秦易学发展到老孔时代,形成了道家易、儒家易及术家易三支。其後 [[ 秦始皇焚书 ]] ,易以卜筮之书独存,然易学至此盛极而衰。三支易学的这一总趋势,到先秦以下乃由隐而显:透过 [[ 淮南子 ]] ,道家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 [[ 董仲舒 ]] 的春秋繁露,儒门易的趋势明朗化;透过占断灾异之学,术数易的趋势明朗化 。
《周易》的解释学传统至汉代而一大变。汉代对《易》的解释最重要的学派有三:一是以孟喜和京房为代表的象数之学,一是以费直为代表的义理学派,一是以严遵为首的黄老学派。
魏晋时代的 [[ 王弼 ]] 易学则转一方向,尽扫汉易象数学中滋蔓出来的各种学说,恢复义理学传统。他在解释《周易》经文中引入老庄哲学和东汉古文经学的传统,在解易体例上主取义说、一爻为主说、爻变说、适时说等。这在他介绍注易体例的《周易略例》中有详细说明。王弼非常重视《周易》的解释学传统,如他在《明象》中提出“得意忘象”说,主张通过卦象获取卦义,而获取卦义后就可忘掉卦象。这一说法的核心在通过解释学即象以见义,而一义能表现为不同的物象,故象不可拘泥执定。
在《周易程氏传》中,对于易学、理学的概念和范畴有很多解读,这些解读主要围绕如何重建儒家道德形上学的思想体系,从而服务于“内圣外王”的社会政治理想的实现。在《周易程氏传》中,从道德形上学的“理”,到践履完成它的工夫“诚”,都有一定的诠释,这不仅充分体现了程颐高度推崇、弘扬儒家人伦道德、王道政治理念,而且还为人们从本体到工夫,从明道到行道,提出了一条非常可行的实现“内在超越”之路径。
朱熹在评论程颐《易传》时说:“《易传》明白,无难看。但伊川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中,若作《易》看,即无意味;唯将来作事看,即字字句句有用处。 ”就是说,《周易程氏传》将《易》来做个载体讲他所见的道理,或者说是借《周易》卦爻发挥他自己的哲学思想。故无一句讲到卜筮,通篇皆在讲事理。朱熹还说:“伊川见得个大道理,却将经来合他这道理,不是解易。……他说求之六经而得,也是于濂溪处见得个大道理,占地位了。 [30] ”这也是说,程颐先熟读六经,尤其于周敦颐处特有颖悟,以此中义理为基础,然后借《周易》发挥所见。不是伊川解释《周易》,而是《周易》解释伊川。
程颐的这种易学观,对王夫之影响很大。王夫之以《周易》为道德训诫之书,就是在程颐这一基调之上继续延伸。朱熹不同意程颐以《周易》为言理之书,作《周易本义》,欲恢复《周易》本为卜筮之书,后来的易学家从中发挥出道理这一本来面目,强调《周易》的卜筮性质。王夫之吸取了朱熹的看法,不废卜筮而讲道德训诫,重点放在知得卜筮结果之后君子何以自省,何以接受道德教训而避凶趋吉。
==原文周易链接==
[http://www.guoxue.com/?book=zhouyi 国学网《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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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