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2.54.254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
、
搜尋
← 較舊編輯
較新編輯 →
民国
增加 1 位元組
,
5 年前
→
地理环境
== 地理环境 ==
折叠
'''
领土范围
'''
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其中并未列明何为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在1946年承认外蒙古独立,但在1953年重新将蒙古地方作为中华民国领土。若包括蒙古地方,其面积为1141万8174平方公里,是世界领土面积第二大国(仅次于俄罗斯);若依1947年之疆域而不包括蒙古地方,则是世界领土面积第三大国;中华民国实际控制领土包括台湾岛、澎湖群岛、金门、马祖、东沙群岛、南沙太平岛和中洲岛,总陆地面积36189.5平方公里。
牛逼的土豪
巡檢員
22,313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