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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康路135、137号

移除 72 位元組, 5 年前
历史
  资料记载美杜公寓建造于1940年,那是抗日战争期间上海历史上的孤岛时期,虽然周边区域,甚至连民国的首都南京、大城市广州等均已告沦陷,中华大地战火纷飞,危机重重,人民流离失所,但上海还是马照跑、舞照跳,房地产也是一派繁荣景象,只是寸金寸地,花园住宅不怎么造了,改而时兴建造那种用地相对较省,但生活设施配套齐全的公寓楼。尤其是在法租界里,土地都是小块的私人所有,故而特别流行建造小型公寓。往往业主自用一套,其余的或卖或租,自有发国难财的新贵们前来购置作为别业,养金丝鸟;也有供给从乡下来上海躲避战火的富室大户,这些人躲进小楼成一统,不问世事做寓公。
   粗粗交代完了这些背景之后,可以谈谈笔者的看法了。 从上面那段可信度较高的文字记载中提到的赛雪儿·爱士拉、琪·沙味克等带有犹太人特征的姓名判断,20世纪50年代中期仍敢于向人民政府主张权利的人应该是哈同家族方面的成员,他们是不会怕被送去劳动教养的外籍人。如果此说成立,则美杜公寓的建设基地原来是哈同和罗迦陵的产业没错,不然这些人就没有向政府主张权利的依据了。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不在40年代房屋已建成的时候提出申请,而是要到上海解放以后才提出申请呢?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申请者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产权人,他们只是被同意居住在这里而已,由于与已故的哈同多多少少有些沾亲带故,所以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尚不掌握情况赶紧行动,以坐实自己的既得利益。就像农村一个地主老财早先收留了一个逃荒来的远房亲戚,让他住进了一间偏房,后来解放了、土改了,房屋就自然归了穷人。事实上的情况也是这样,因为一直到哈同去世之后很久还有来自巴格达或其他地方,自称是哈同的伊拉克本家前来爱俪园认亲,罗迦陵心肠软,看到这些没有安身之处的犹太人也不刨根问底,一概交由大管家姬觉弥,只嘱咐要好生安顿便罢。那么姬觉弥手中就必须要有一批可以随时供他支配的房子才行,于是乎“弥陀公寓”也就这样被建造起来了。
  或者说密勒陀公寓只是哈同夫妇诸多地产中原先被遗忘或者被忽略的一处,因为这块地皮实在太狭窄、太不起眼了。在1940年罗迦陵已经不能够视事的情况下,哈同洋行的经理人或者股东们发现了这块边角料,于是决定建造公寓牟利,因为当时房地产业景气,资本都往里面投,建成后这些人很可能隐匿了这一处房产,取密勒陀公寓不过是个托名,万一被查出来也可有个交代。哈同夫妇过世后,他们的11个外籍养子女和11个中国养子女曾经旷日持久地争夺遗产,但他们中又没有一个人能够全盘掌握究竟有多少房地产,加上股东们主观上的刻意隐瞒,也对查明遗产及分割增添了难度。所以这些人凡打探到一处产业便群起而分之,以致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还在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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