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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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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賓編輯|討論|歷史|連結|監視|日誌,分類:音樂家、歌唱家,提名者:Pie討論) 2019年4月2日 (二) 23:54 (CST)

投票期:2019年4月2日 (二) 15:54 (UTC) 至 2019年4月9日 (二) 15:54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5月9日 (四) 15:55 (UTC)起
  • 符合優質條目標準:提名人票。王洛賓被稱為「獄中歌王」、「情歌之王」,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本條目對增進了解王洛賓有幫助—Pie討論) 2019年4月2日 (二) 23:54 (CST)
  • (!) 意見:1) 基本信息段落應該與序言放在一起 看到後面突然又出現基本信息 這樣子有點不順暢的感覺 2) 排版需要整齊一點 3) 個人生平段落可以擷取有影響的的在用額外段落撰寫 4)文字的風格每段不一 有的段落還有第一人稱為主的風格 一個好的百科系列應該是以第三人稱的角度去撰寫 ---- Ted討論) 2019年4月3日 (三) 11:07 (CST)
  • (!) 意見:王洛賓很有名,聽過他名聲及歌曲的人很多,所以能看到他生平的」正式「介紹確實是有必要,也看得出本詞條作者的努力。客觀上說,編年體與敘述體要合用在一篇文章中確實比較有挑戰,能理解;也期待看到再一個進階版(如果有的話)。此外,其他百科在王洛賓詞條里或多或少會提到三毛,當然篇幅大小不一,且這是格眾說紛雲的事,但是如果在我們揭密真相中能有個平衡報道(例如:各方說法的匯整),也不失為一個揭密特色;或是能稍微提一下也蠻好的。Winston討論) 2019年4月3日 (三) 23:42 (CST)
  • (!) 意見: 整篇文章的撰寫方式看起來有點亂、不順暢,好像是 看到參考文獻一時,從其中抓一些重點放在第一段落;接著在第二個參考文獻中,再次從其中取一些重點放在第二段落;然後看到第三個文獻時,又從此文獻中抽一些重點放在第三段落,依此類推;最後,前後段落的內容卻不能銜接,導致讀起來不暢順。 不管是用「編年體」或「敘述體」或兩者混合,「基本信息」和「大綱」(或「序言」)要擺在最前頭,然後在後面的「主文」中,以「起、承、轉、合」的方式來描述大綱或序言中想敘述的故事內容,這樣文章讀起來才能順暢而不亂。建議作者能重新編輯一下,以便讓整篇文章讀起來能暢順點。 Mackerel討論) 2019年4月4日 (四) 14:25 (CST)
  • (!) 意見:謝謝寶貴建議!繼續修改。「Pie討論) 2019年4月7日 (日) 21:20 (CST)」
  • 符合優質條目標準:題材吸引人,獄中歌王如電影般的了一生,本條目修了幾次,現已值得稱上優良條目。— Ted討論) 2019年4月8日 (一) 14:17 (CST)
  • 符合優質條目標準:此版本比上次版本好很多,序言也對主文想要描述的主題作了簡單的概略敘述,而每個主題的內容簡㓗不嚕嗦,符合優良條目其中的規則。Mackerel討論) 2019年4月8日 (一) 23:19 (CST)
    • (!) 意見:另外,建議用 [[ ]] 將那些常被搜尋的語詞標示出來,目的是方便讀者可以點那個語詞,進而鏈結到那個語詞條目,例如 中國北京師範大學新疆,... ,每個語詞只要 [[ ]] 一次即可,這會產生藍色(表示語語已創建)和紅色(表示尚未創建),可能會有不少 "紅色" 語詞出現,但無所謂,等將來那些"紅色"語詞創建了,自然會變成藍色。Mackerel討論) 2019年4月8日 (一) 23:19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