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互聯網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市互聯網協會是由上海市範圍內從事互聯網行業及互聯網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個人,以及一切關心和致力於推動上海市互聯網事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 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1]法人。
協會宗旨
上海市互聯網協會的宗旨 是:「團結、服務、促進、公平」。即團結引導全體會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充分發揮本協會作為企業與政府主管部門之間橋樑和紐帶的作用;熱心服務於廣大業界同仁,提高我市互聯網的服務質量與技術應用水平,普及網絡知識和網絡信息安全意識;參與國際國內交流和有關技術標準的研究;促進我市互聯網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互聯網對我市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推動作用;辦事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國家利益及企業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組織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章程中規定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秘書處為理事會的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由秘書長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協調本協會內部各部門工作;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做出決定;決定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工作部門:秘書處
專項工作委員會: 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委員會
網絡反垃圾郵件工作委員會
網絡行業自律工作委員會
網絡企業信用等級評價中心
網絡學術交流工作委員會
互聯網應用創新工作委員會
分子機構: 上海數字娛樂中心 移動信息服務分會
基本任務
一、團結互聯網行業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業界的願望及合理要求,向會員宣傳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並實施互聯網行業規範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促進會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2]作用,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利益,促進行業服務質量的提高。
三、開展我國互聯網行業發展狀況的調查與研究工作,促進互聯網的發展和普及應用,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組織開展有益於互聯網發展的研討、論壇等活動,促進互聯網行業內的交流與合作,發揮互聯網對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積極作用。
五、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國內互聯網相關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互聯網有關組織的活動,在國際互聯網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
六、辦好協會網站、刊物,組織編撰出版上海互聯網發展狀況年度報告,為業界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
七、承擔會員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會員管理
上海市互聯網協會會員發展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上海市互聯網協會會員的規範化管理,保護會員權利,充分發揮本協會的作用,維護協會聲譽,確保本協會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上海市互聯網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協會會員入會的基本條件、會員的基本權利、義務等,依照本協會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協會會員發展和管理工作由本協會秘書處具體負責。
第二章 入會申請程序
第四條 凡符合《上海市互聯網協會章程》規定的基本條件,願意履行會員義務,正當行使會員權利,願意為上海市互聯網行業發展貢獻力量並具有中國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成為本協會正式會員。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履行下列申請手續:
(一)申請加入本協會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應先填寫《加入上海市互聯網協會申請書》,並將申請表及工商企業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等材料一同報本協會秘書處。
(二)入會申請材料可以通過郵寄方式向本協會秘書處提交,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向本協會秘書處提交。
第六條 本協會秘書處在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後,提交協會理事會備案。決定接納申請人為本協會會員的,秘書處通知申請者成為正式會員,並由本協會頒發《上海市互聯網協會會員證書》。
第七條 本協會接納申請者為本協會正式會員的,將在協會網站上予以公布。
第三章 會員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方式、程序
第九條 入會申請者自接到本協會入會通知之日起即獲得上海互聯網協會會員資格,享有會員權利,並履行會員義務。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除享有本協會《章程》已規定的會員權利外,還享有下列權利:
(一)免費獲得協會刊物的權利;
(二)免費獲得協會提供的網上服務的權利;
(三)了解協會工作情況和工作計劃的權利;
(四)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業務活動的權利等;
第十一條 每個團體會員應指派一名在該團體中有一定影響,能夠代表該團體利益,能夠參加本協會經常性活動的人員作為其代表,並書面報本協會秘書處審查同意。指派的代表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因正當原因確需調整時,其所在的會員單位應事先書面通知本協會秘書處。
第十二條 團體會員指派的代表因故不能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時,其所在的團體會員單位應事先書面通知本協會秘書處,並書面委託其他人員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個人會員因故不能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時,可書面委託其他人參加本組織的活動,但須經本協會秘書處審查同意。
第十三條 團體會員的代表被選舉為本協會理事會理事後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或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由其所在的會員單位可以另行指定代表列席本協會理事會會議,須增補為本協會理事會理事的,由本協會理事會決定。
第十四條 會員應按時交納會費。本協會會費實行分年度交納,入會時間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交納;不足半年的按半年交納。會費標準按照本協會章程規定標準繳納。本協會新入會的團體會員應在收到入會通知後的60日內交納當年會費,以後的會費應在每年3月31日以前交納。
第四章 會員退會及違規處罰
第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要求退出協會的,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無正當理由逾期拒絕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的,由本協會秘書處在本協會網站上公布。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經查實後由本協會秘書處報協會常務理事會,由常務理事會視不同情況給予其警告、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並在本協會網站上公布。
第十七條 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其原享有的會員權利、待遇亦自動喪失。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上海市互聯網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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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民生諮詢解答】什麼是社會團體?,搜狐,2018-12-20
- ↑ 行業「內卷」和行業自律 ,搜狐,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