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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女 |
義女其與結拜相似,認作的女輩的女性幼者為女,此人即為義女,屬乾親。當今隨着時代發展,義女的稱呼已經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如今,北方地區則大多稱"義女"叫做"乾女兒";而結拜的兄弟姐妹稱為"義兄"、"義弟"、"義姐"、"義妹",北方地區則大多稱為"乾哥哥"、"乾弟弟"、"乾姐姐"、"乾妹妹"。在法律稱謂上,民間對收養來的孩子稱為養子女,撫養雙親為養父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義女[1]
注音 yì nǚ/rǔ [2]
詞義 行義助人的女子
詞語解釋
【注音】:yì nǚ/rǔ
義女,又名乾女兒。義女--結義兄弟姐妹的女兒或情同女兒的晚輩。
非本生之女而認作為女者,一定要兩廂情願,且必須是結義兄弟姐妹的女兒或情同女兒的晚輩!
概念:即血緣和親緣關係以外的並經社會約定儀式見證承認的女兒關係,在舊中國時期較為常見,特別是在江湖人士之間。
典故
非己所生而撫養或收認的女兒
【出處】:元 喬吉 《兩世姻緣》第三折:"小娘子本為義女,他卻詐作親生。"《古今小說·陳御史巧勘金釵鈿》:"我舉眼無親,見了你,如見我女兒一般。你做我的義女肯麼?"
【示例】:《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四回:"我是當女兒嫁的。不信,你到他家去查那婚帖。我們寫的是義女,不是甚麼鴉頭。"
行義助人的女子
【出處】:《鏡花緣》第二六回回目:"遇強梁義女懷德,遭大厄靈魚報恩。"
詳細釋義
養女有贍養義務,義女是認作的。
在法律稱謂上,民間對收養來的孩子稱為養子女,撫養雙親為養父母。
認乾女兒行為僅僅是民間的一種習俗而已,在法律上面沒有效力,也不需要法律的許可,因而同樣不具備必須承擔贍養義務,而辦理相關程序法律認可手續者為養女。
民間習俗也可稱義女或乾女兒,經過法定程序的養女必須承擔贍養義務。義女並不能說有贍養,不過可以在子女不在的時候起到贍養父母的道德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