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一個內設機構,成立於2003年12月[1]。
歷史
2002年5月11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同意成立證券犯罪偵查局,局長由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兼任。
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北京、大連、上海、武漢、成都和深圳六地派駐直屬分局,直接對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負責,分局人事、財務及業務工作均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領導管理。其中,上海與深圳分局為副廳局級建制。
職責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辦理經濟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9〕51號),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承擔下列職責:
- 上市公司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件;
-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件;
- 公安部交辦的其他經濟犯罪案件。
機構設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辦理經濟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9〕51號),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設置下列機構:
直屬分局
視頻
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辦理證券期貨領域刑事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 ,南京法律諮詢,2015-2-14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 ,法律快車,20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