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商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北京市大興區商務局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中共北京市大興區委辦公室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區商務委名稱及職責等事項的通知》(京辦字〔2019〕39號),將北京市大興區商務委員會更名為北京市大興區商務局,加掛北京市大興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仍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區商務局(區糧食和儲備局)是負責本區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本區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起草有關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文件,擬訂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本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有關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四)促進本區市場發展,組織商業中心、大型商業設施項目的論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務業(不含住宿業)重點設施,以及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商業網點、大型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的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商業體系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五)依法承擔本區成品油流通方面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六)協調整頓和規範本區市場經濟秩序,提出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開展行業技能培訓,促進整體服務水平提高;參與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本區外商投資相關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以及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本區投資促進和利用外資的工作;負責境內外政府間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繫與交流,指導境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合作交流。
(八)負責本區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本區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貫徹、落實有關外貿出口政策和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指導對外貿易促進工作;負責本區外貿出口數據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本區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
(九)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落實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本區公民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的認定、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審核本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促進我區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服務貿易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政策;牽頭擬訂本區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本區服務外包的發展。
(十一)配合、協助承擔本區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1]保護工作;配合、協助承擔涉及本區的世界貿易組織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協助承擔本區進出口公平貿易、產業損害調查及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二)負責區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區貿促支會和區國際商會的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市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研究提出本區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五)負責本區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儲備糧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倉儲業務。監測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國家、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的組織實施。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對糧食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日常管理責任。承擔區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七)根據本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
(十八)負責對本區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九)負責本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地方標準,監督執行有關技術規範。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物流[2]配送重點設施布局規劃,擬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收集、整理本區域內物流相關信息,促進第三方物流、專業物流和連鎖企業物流配送的發展。
(二十一)對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知識科普:知識產權的表現形式有哪些?,搜狐,2022-10-22
- ↑ 物流的概念 ,搜狐,201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