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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周祚

{{{國家}}}
族裔 漢族
出生 萬曆四十年(1612年)
逝世 康熙十四年(1675年)
出身
  • 崇禎九年丙子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崇禎十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衛周祚(1612年-1675年),文錫聞石山西曲沃縣人。初政治人物。

人物簡介

明崇禎十年(1637)進士。初任河北永平府推官,有廉聲,明末,歷任員外郎、四部尚書,光祿大夫兼太子太師,保和殿大學士正一品加一級。

衛周胤之弟。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山西鄉試舉人第一名(解元)。崇禎十年(1637年)考中丁丑科進士,授永平府推官,累官戶部郎中

崇禎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變北京城破,周祚降李自成清軍入關後,又歸附,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再遷刑部侍郎。官至保和殿大學士戶部尚書康熙十四年(1675年)卒,文清。對後世修志有着深遠影響。

生平經歷

他為官數十年,"田廬無改","敬以事上,儉以居身,誠以服物,不為赫赫之名,百分之行""在銓曹吏部最久,惟以獎恬抑躁,留意人材為務"。充任已亥、辛丑(1659、1661)兩闈總考官,"翕然有得人之聲"。倍受順治康熙的賞識,"恩遇冠於百僚"。四十二年,康熙西巡至曲沃,命內大臣到他的墓地祭祀,並親書"表率班聯"四字懸掛在他家中。

他任刑部侍郎時,向朝廷進奏《清理庶獄五條疏》,對各級提刑官員玩忽職守,拖延辦案時日的弊端,提出"置欽件薄",限時結案。又因誣告盛行,冤獄不斷,請加重反坐罪。五條疏的實施,整飭了吏治,減輕了人民刑獄之苦。

康熙十一年(1672),衛周祚奏請纂修地方志:"各省《[[通志]》尚多闕略,宜飭儒臣修纂。舉天下地理、形勢、戶口、田賦、風俗、人才燦然具列匯為《一統志》,以備御覽"。康熙採納其建議,頒令修志,使乾、嘉年間我國地方志的修纂,達到鼎盛時期。他還親自參與曲沃縣誌的審訂,並在《五修沃史序》中提出修志三長(正、虛、公)之說。對後世修志有着深遠影響。

事跡

康熙十一年(1672年),衛周祚奏請纂修《大清一統志》,稱「各省《通志》尚多闕略,宜飭儒臣修纂。舉天下地理、形勢、戶口、田賦、風俗、人才燦然具列匯為《一統志》,以備御覽」。清聖祖令禮部議奏,最終頒令修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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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王永吉
吏部漢尚書
順治十五年五月癸卯-順治十五年五月癸亥
(1658年6月7日-1658年6月27日)
繼任:
孫廷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