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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聖經 |
書 名: 聖經·和合本 別 名: 聖經 作 者: 摩西、大衛、約翰等 類 別: 宗教 譯 者: 狄考文、富善、鮑康寧、文書田、鹿依士、鄒立文、王元德等 |
和合本是在華語區廣泛使用的中文聖經版本。「和合本」,又稱「和合譯本」,全稱「國語和合譯本」。現在在網上能搜索到的聖經幾乎都是和合本。[1]
簡介
1890年,上海宣教士大會議決定出版一本全國通用的中文聖經,務求做到文筆順暢而又忠於原文。次年,共成立了三個委員會,分別負責三種不同文體的版本:文理、淺文理、以及國語。全部翻譯歷時二十七年,其中以《國語和合譯本》最受歡迎,成為今日絕大多數教會採用的標準譯本。 聖經和合本(簡稱和合本;或稱國語和合本、官話和合本),是今日華語人士最普遍使用的聖經譯本。此譯本的出版起源自1890年在上海舉行的傳教士大會,會中各差會派代表成立了三個委員會,各自負責翻譯《官話和合本》、《淺文理和合譯本》及《文理和合譯本》。 於1904年,《淺文理和合譯本》出版新約。《文理和合譯本》於1907年出版新約,於1919年出版舊約。1906年,官話和合本的翻譯工作完成了新約;1919年,舊約的翻譯工作完成。在1919年正式出版時,聖經譯本名為《官話和合譯本》,從此就成了現今大多數華語教會採用的《'''和合本聖經'''》。
緣起
19世紀,在中國的外國差會競相出版自己的漢語文理聖經譯本,彼此在用詞和翻譯原則上都有差別。傳教士憂慮中國信徒面對諸多文理譯本無所適從,希望有一部聯合的譯本。當時很多人期望用淺文言(淺文理)為這聯合譯本的文體,因其既有聖經應有的典雅文氣,又能讓只略為受過教育的人閱讀。 自此外籍宣教士歷有嘗試推出統一的中文譯本。1858年出版的新舊約全書文理委辦譯本是首次集眾人之力合作翻譯的成果。可惜由於當時各差會與宣教士期望與意見分歧,以致文理委辦譯本最終並未達成統一中文譯本的目的。 1890年的傳教士大會,決定同時以深文理、淺文理、官話翻譯,以「聖經唯一,譯本則三」為目標。與會者幾乎一致肯定需要一個聯合的官話譯本。至於文言譯本方面,英國傳教士維護他們使用多年的文理委辦譯本,因其譯文優美,甚至兩次選為教會呈獻給清廷的中文譯本,有如英王欽定版聖經,堅持最多只需略作修訂,便可用為聯合譯本;美國傳教士不喜歡委辦譯本不夠忠於原文,認為需用較淺易的文言重譯。結果大會決議同時翻譯兩種文言譯本,即深文理和淺文理,以化解兩派間的矛盾。
特色
普通語言,不用本地土話或方言。 文體易明易解,清麗可誦。 直接譯出文句,不僅譯大意。 舊版國語和合本 官話和合本誕生之前,以北京官話翻譯的新舊約只有一本,即北京翻譯委員會(施約瑟、丁韙良、白漢理、包約翰、艾約瑟)翻譯的北京官話新舊約全書。官話和合本在多處地方參考了這惟一的一個官話譯本。翻譯官話譯本時,官話尚未有成熟的書面形式,委員會需要商量採用一個共通形式。當中狄考文推動用非常口語化的官話。狄考文逝世後,委員意識到官話逐漸成為文學語言,其譯本可能成為重要作品,因而把譯文全面修訂,使更具文學風格。1919年4月出版官話和合譯本。1939年改名為國語和合譯本。 1962年,正式書題從《新舊約全書》改為《聖經》,又修訂極個別字詞。段落用新式排列,前版每段都用圓號分隔,新版除了少數段落外,每段都開新行。每段前加黑體字標題,取代前版用小字在書眉上標示段落大意。排版從一欄改為上下兩欄。每卷書後加入插圖。原版引號款式為一勾一點(),新版用空心方角(『』)代替,即現在正體字最常用的版本。
文理譯本
淺文理譯本 淺文理譯本的委員有汲約翰、葉道勝、紀好弼、戴維思。他們都有譯經經驗,故沒有跟從和合本翻譯原則,以自己的方式翻譯。他們完全採用英國修訂譯本所依據的新訂希臘文文本翻譯新約,嚴格用形式對等翻譯。 他們工作進度很快,在三個委員會中是最早完成新約,但是過份拘泥於原文,使得譯本不像中文而難以明白。文體也非計劃原先設想的用淺白文字,而是可以和深文理相比的文言。後來決定只翻譯一部文理聖經譯本時,雖然稱將兩部文理新約譯本合併,但一般認為其實淺文理譯本未被合併到其中。 深文理譯本 深文理譯本最初的委員會成員有湛約翰、謝衛樓、韶潑、惠志道、艾約瑟。委員間對翻譯的看法有很大分歧,難以合作。湛約翰和韶潑逝世後,由皮堯士和羅為霖繼任。直至艾約瑟也逝世後,1905年委員會才召開第一次會議。新約在1906年第二次會議完成。 1907年傳教士大會決定只翻譯一部舊約文理譯本。文理譯本委員會成員為當時的四名深文理譯本委員,再加入安飽德。原來由謝衛樓任主席,進度緩慢。他辭去委員職務後,惠志道繼任主席,進展明顯加快,1915年完成舊約。等到官話譯本1917年完成後,兩部譯本就音譯方式和量度單位協調修訂。1919年6月文理和合譯本聖經出版。 文理譯本出版時,剛好遇上了國語文學開始取代文言的白話文運動,未受廣泛接納,購買者多為閩粵等華南地區及海外華僑信徒。因為他們所操方言與國語差異極大,所以較為偏愛文言。但一方面,國語譯本也逐漸在他們中間普及。文理譯本在1920年至1923年修訂新約後,1934年印行最後一版。
現代修訂
由於和合本是20世紀初出版,所用之標點和編排方式都是當時的型態,有別於現今的語文文法。因此,聯合聖經公會於1988年修訂和合本的字眼、段落和標點出版了《新標點和合本》。 香港聖經公會經過了多年的修訂,於2006年二月推出了《新約全書─和合本修訂版》,對和合本進行相當大幅度的修訂,務求使譯文更貼近原文,並且將原和合本中生僻或古舊的文字改換成現代比較通行的語言。如把「喫」、「纔」、「彀」改為「吃」、「才」、「夠」等。新舊約全書的修訂版預計在2010年出版。
翻譯文本
《官話和合本》由美國長老會的狄考文(C.W. Mateer)、美國公理會的富善(C. Goodrich)、中國內地會的鮑康寧(F.W. Baller)、英國倫敦會的歐文(G. Owen)及鹿依士(S. Lewis)等西方傳教士根據英文修訂標準版聖經(English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作藍本翻譯。
影響
和合本的問世剛好趕上了1919年的五四運動和同時期的新文化運動,成為中國較早的白話文翻譯著作(因之前北京翻譯委員會譯作的新舊約全書已經通行了三十多年),對中國白話文的普及和發展都起了相當大的積極影響。
參考來源
忠信與操縱――當代基督教《聖經》中文譯本研究 中文聖經譯本流源 尤思德(Jost Oliver Zetzche),一生之久的工作:〈和合本〉翻譯30載。載於伊愛蓮(Irene Eber)等著,蔡錦圖編譯,聖經與近代中國,香港:漢語聖經協會有限公司,2003年:61-83頁。ISBN 96251335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