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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育從最初開始是對來自不同社會階層和種族背景的人都一視同仁,男女平等接受教育。中世紀的教育主要在宗教或政治層面,重視教會領袖與神職人員的訓練超過普通個人;而文藝復興時期,逐漸將焦點由僧侶轉移到世俗人上,但多為上層社會子弟和社會菁英。世紀的新教改革,也間接促成了普世教育和具有初級、中級、大學的學校系統的發展。中國在建國前有許多學校是由基督教或天主教會創辦,其中部分大學可以說是當時的世界級大學,中國教會大學儘管一般規模不大,但大多辦得有自己的特色,特別是在農學、醫學、女子高等教育方面具有領先地位與較大貢獻。
發展
早期的基督徒都是猶太人,猶太民族有重視正規教育的悠久傳統。雖然這個背景舉足輕重,但早期基督門徒重視教育有個更義不容辭的理由:這是基督賦予門徒及其後繼者的偉大使命(太28:19)。
在引導普世教育的方向上,16世紀的新教改革起了最為重要的推動作用。早期教會對預備成為教會成員的人,不分社會階層和種族背景,一律對其進行教理問答教育。宗教改革運動的一位領袖人物約翰·達爾文也提倡普世教育。他的日內瓦計劃包括「在本國形成一個初級教育系統,包括閱讀、寫作、算術、語法和宗教科目,並建立起中等教育,其目的是培養公民成為國內和教會的領袖」。
公立學校這一理念首先來自馬丁·路德的思想。在此之前,特別在初等教育上,往往由教區、主教學校的教會及修士和修女支持和運作。路德知道在初等教育上,多數人依然是文盲,多數的男生女生呆在家裡的時候,根本沒有接受教育。很多父母明顯缺乏教育能力,或者沒有興趣。路德相信,缺乏教育最終導致教會和社會的厄運。
路德在助手菲利普·梅蘭希頓的幫助下,成功地遊說了德國政府實施第一個公立學校系統。在菲利普·梅蘭希頓死後五十年後,摩拉維亞兄弟會的主教約翰·夸美紐斯對路德關於所有孩子,特別是窮人的孩子,應得到教育的理想做出回應,於是他在摩拉維亞的福爾尼克(Fulneck)開辦了一所學校。他堅信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孩子都應該接受教育,如果不這樣做,他感到是對上帝計劃的藐視。
路德清楚地闡明了德國新教改革家最具進步意識的教育觀念,他也十分肯定對所有孩子施行教育的價值,他告誡政府應該強制孩子上學,並堅持認為強制臣民送孩子上學時世俗政府的責任。路德關於義務教育的理念逐漸傳播到歐洲其他地方,儘管速度很慢。今天的西方社會已接受每個孩子應進入學校的法律規範。
約翰·斯特姆(Johann Sturm,1507-1589)是一位路德宗的牧師,他提出了按水平分級教育的構想。他感到分級教育體制將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因為當他們能升到高一級水平,就會感覺到自己的努力有所回報。斯特姆是一位忠於基督教價值觀的熱心信徒。他相信,除非學生受這些價值觀的諄諄訓誨,否則所有教育的努力都是徒勞。今天,分級教育被各種水平的學校——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視為理所當然。
對聾人進行正規教育的思想源於三個虔誠基督徒的信念,他們分別是阿貝·查爾斯·麥克爾·德·埃普(Abbe Charles Michel De l』Epee)、托馬斯·加勞德(Thomas Gallaudet)和勞倫特·克萊克(Laurent Clerc)。埃普是一位按立牧師,他於1775年在巴黎開發了一種教學使用的手語,他的動力來自他希望聾人能聽到基督耶穌的福音。在埃普開創性的革新後不久,托馬斯·加勞德和勞倫特·克萊克把手語從法蘭西引進到美國。
今天正規的聾人教育大多具有世俗化特徵,表明它是源於基督教信仰動機的一個結果。埃普、加勞德和克萊克這些獻身信仰的基督徒,在發起對聾人的教育上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人的生命在希臘羅馬世界非常廉價;人是可消費的,那些天生有瞎眼等生理缺陷的嬰兒更是如此。盲嬰通常被遺棄在曠野或者送到峽谷中任其死去。即使是那些倖存的盲嬰或童年時代眼睛變瞎的孩子,他們日後通常變成苦囚或者是成為娼妓。
在公元14世紀,基督徒開設了一些盲人收容所,還有公元630年,在耶路撒冷建立了專門照顧盲人的「盲人看顧所」。16世紀,有人嘗試在蠟或木頭上刻字母,用這種方法教盲人閱讀。但使盲人教育邁出最偉大一步的,要算19世紀上半葉的人物路易斯·布萊葉(Louis Braille),他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在他三歲的時候,因為一次事故而導致雙目失明,由於受到虔誠的基督徒父親行為風範的深刻影響,他每個星期天都參加彌撒,也在為盲人開設的瓦倫廷·豪伊(Valentin Hauy)學校學習閱讀。路易斯從查爾斯·巴比爾(Charles Barbier)的浮凸點得到啟發,他發明了他自己的針刺浮凸點系統。他最終於1834年貢獻給盲人世界六個浮凸點,每一點代表一個字母;他的六點系統在1844年被法國政府正式認可。
大學淵源
修道院是大學的雛形,從其修道院的根源以及整個19世紀來看,所有的大學都是作為基督教機構來創立的,不管學校是教法律、神學還是醫學。直到進入19世紀後期,甚至隨着科學研究的發展,西方的大學和學院仍然「幾乎總是在神學的界線內運行」。
在弗雷德里克·巴巴羅薩(Frederick Barbarossa)皇帝的努力下,1158年意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成為第一所大學,該校專門從事聖經正典律法研究。出現的第二所大學是巴黎大學,該校專門教授神學,並於1270年增加了醫學研究。隨着博洛尼亞大學和巴黎大學的創建以及由其發展出的許多子校,正規的高等教育形成了恆久性體制。正如哈斯金斯所言,20世紀的大學是「中世紀巴黎和博洛尼亞大學的直系後裔」。
今天大多數知名的大學院校均始於基督教學校。成立於1631年的哈佛學院也就是今天著名的哈佛大學,是由公理派教會[1]創建的一所神學院;威廉瑪麗學院開始是一所美國聖公會學校,初衷也是訓練神職人員;耶魯大學大部分是作為一個公理會機構開始的,其目的是「用我們自己的方法去培養傳道人」。位於伊利諾伊州埃文斯頓的西北大學由循道會成員創立;哥倫比亞大學起初是美國聖公會的一項事業;普林斯頓大學始於一所長老會的學校,而布朗大學則有浸信會[2]的背景。甚至一些州立大學,比如,肯塔基州立大學、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伯克利)、田納西州立大學均起源於教會學校。目前大多數的歐洲的國家級大學——例如,牛津、巴黎、劍橋、海德堡、巴塞爾——皆起源於基督教。
中國教育的影響
中國之所以有洋學堂,主要是由傳教士創辦的。傳教士們在建立傳教據點的同時就陸續地創辦了洋學堂,截止1900年以前的六十年間,傳教士在中國開辦洋學堂大體上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從1840年—1860年為第一階段,從1860年—1875年前後為第二階段,從1875年—1899年為第三階段。
第一階段,即傳教士主要在開放的五口和香港開辦一些附設在教堂里的洋學堂,規模很小,程度都屬小學,目的是「為傳播福音開闢門路」,不僅免收學費,其他一切膳宿生活甚至路費全都由學校供給,招生對象都是窮苦教徒子弟或無家可歸的乞丐。天主教在內地也開始招收一些教徒子弟入學。在這一階段,教會開辦的洋學堂共約五十所,學生約有一千人。
第二階段期間,清政府因洋務需要,開始設立了少數幾所洋學堂,即同文館、廣方言館之類。為了與傳教士開辦的學校相區別,一般稱傳教士開設的學校為教會學校。直到1875年左右,教會學校總數約增加到八百所,學生約為兩萬人。這個階段的教會學校仍以小學為主,但已有少量教會中學出現,約占總數的百分之七。
第三階段是從1875年到1899年止,教會學校總數增加到約兩千所左右,學生人數增至約四萬名以上。中學約占百分之十,開始出現大學,實際上在中學基礎上添加的大學班級,大學生總數不到二百人。其中教著名的有1879年由培雅學堂和度恩學堂合併的上海約翰書院,後來就形成了上海聖約翰大學。1881年林樂知在上海開辦的中西書院,後來形成了東吳大學。1889年在廣州開設的格致書院,後來形成了嶺南大學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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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教會歷史:公理派 浸禮派,新浪博客,2016-09-22
- ↑ 浸信會歷史和神學淵源,道客巴巴,20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