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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決策學是一個名詞術語。

漢字(拼音:hàn zì,注音符號:ㄏㄢˋ ㄗˋ),又稱中文[1]、中國字、方塊字,是漢語的記錄符號,屬於表意文字的詞素音節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除極個別漢字外(如瓩、兛、兣、呎、嗧等),都是一個漢字一個音節。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韓國、朝鮮、越南等國在歷史上都深受漢文化的影響,甚至其語文都存在借用漢語言文字的現象[2]

名詞解釋

在國際政治中,行為體的互動都是有明確的對外政策目的的行為。行為體能否實現自己的目的,取決於能否制定並實施適當的對外政策。與這樣一種現實的需要相適應,在過去的50年中,有關外交決策(foreign policy decision making-FPDM)的研究在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逐漸發展起來,並最終成為國際政治研究中一個重要學科。這門學科的主旨,就是研究決策者與所處環境之間在不同層次上的互動過程和互動內容。進行這個領域的研究,對於國際政治研究來說是不可缺少的。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外交決策學領域逐漸形成三個理論框架:即以博弈論為主要方法的理性選擇模式、以系統論和控制論為方法的官僚組織模式和基於心理分析法的認知心理模式。這三種模式可以說構成了外交決策理論的骨幹,它們分別探討了外交政策形成的推理過程、組織過程和認知過程,研究對象分屬國家層次、組織層次(middle-range)和個人層次。其中,第一種模式和以其為基礎的博弈論被國際關係學界視為主流理論,影響也最大,被稱為「正式模式」或「正式假設」(formal model or formal assumption)。①

外交決策學的由來與相關概念

外交決策學是決策科學發展的產物。18世紀工業革命之後,西方國家逐漸出現大型工業企業,有了大量管理實踐和決策實踐的存在,使管理理論和決策理論的出現成為可能。系統化的管理理論即管理科學在20世紀初才出現,而作為其分支的決策理論則是在上世紀50年代才開始在管理學界流行。決策科學的興起與西蒙(Herbert Alexander Simon)等人的倡導有關,西蒙本人也因其對經濟組織內的決策程序進行了開創性研究,而獲得197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②上世紀50年代,隨着研究方法和資料處理手段的更新和進步,決策科學迅速被引入其他學科,包括外交政策研究。

從學理上探討外交決策,首先應從概念上對政策(policy)與決策(decision)進行區分。在許多人腦子裡,做出決定(decision-making)與決定政策(policy-making)是同義語。的確,二者有密切聯繫,但它們並不是一回事。

政策這個概念一般用在比決定更寬泛的地方,是概括性比較強的決定,表現為一組或者一系列決定;同時它又含有對目標或意圖的闡述。在這裡,目標(objective)是指人們特別期望出現的一種未來狀態,這種狀態必須是具體的。一般來說,只有追求某一具體目標的決策組織或系統才是有意義的。除目標和意圖之外,政策在內容上還應包括兩個要素:一個是行動(action),即已經採取、正在採取和即將採取的那些行動;另一個是規則(rule),即行動的指南(guide)。 規則通常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1.對未來某種狀況做出反應的主旨(substance),如反對什麼國家對什麼地方以什麼形式入侵;

2.做出某種特殊反應的條件是什麼,即在什麼情況下才應做出這樣的反應;

3.有關未來事件或狀況的解釋。所以,政策就是對已經出現、正在出現或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事件所確定的行動方針和行動規則,以及對行動後狀況的解釋。

決策是從公認的、數量有限且疑問尚存的方案(project)中挑選出在決策者看來會導致未來某種特定狀況的方案的過程(process)。外交決策學研究的是國家外交政策的制定過程。「外交政策」與「對外政策」在中文裡有時是有區別的,但在英文是同一詞組,即「foreign policy」。外交決策(foreign policy decision-making)有時也被譯做「對外政策制定」(英文有時也寫為foreign policy making 或foreign policy formation等)。

作為國家的一種公共政策,對外政策所針對的是本國管轄範圍之外的事務,是「對他國政府、政府間組織、非政府組織和國際環境中的各種關係,有意或無意地給予影響的公共政策。」華萊士(William Wallace)認為:「外交政策是把民族國家與其國際環境連接起來的政治」。同對內政策相比,對外政策同樣是形成於一國之內的政策,不同點在於它是指向或應用於國家的外部環境中。

與其他類型的決策相比,外交決策有着自己的特殊性。施奈德認為,後者有10個重要特點:

1.目標、計劃及解釋的範圍更大;

2.對象更龐雜並會帶來敵意和不滿;

3.需要集中的不同觀點更多;

4.決策環境更加複雜和不確定,結果也更難以預測和控制;

5.信息來源更廣闊且不可靠,信息分類構成特別問題;

6.相對缺少實驗和重複的機會;

7.組織效率和政策後果難以判斷;

8.更有必要研究那些無法滿足最低要求的選擇;

9.判斷問題性質所需時間更長;

10.更有可能出現基本價值觀的衝突和全面妥協的必要性。

由於對外政策決策於國內,實施於國外,因此外交決策學的研究對象既包括國內政治變量,也包括國際政治變量;其內容既涉及政治學又涉及國際政治學。正是由於這種跨學科的特點,外交決策學不但聯接起這兩個分屬不同層次(level)、各有自己的概念、假設和方法的領域,而且在方法上還使用了信息論、控制論、系統論、運籌學、組織理論、認知理論等,構成了國際政治學與其他社會科學的交叉部分。

在國際政治學科,外交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FPA)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外交決策學是外交政策分析的一部分。一般來說,外交政策分析的內容包括兩方面:第一是政策研究,即從國際關係的角度分析和預測一國外交政策的目標、內容、原因、環境等因素,探索國家外交政策的歷史經驗和教訓,研究決策者如何確定國家利益和對國家利益的追求途徑等;第二是決策研究,即用其他學科的研究方法分析外交決策的機制和過程,以及這些機制與過程對政策制定的影響。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