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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道式導彈 |
中文名: 彈道式導彈 射程: 1000千米 特點: 採用垂直發射 分類: 飛行軌跡為彈道形狀 |
所謂地對地和潛對地彈道式戰略導彈,系指從地面包括地下井或機動發射的和從潛艇上發射的按彈道軌跡飛行的射程大於約1000千米以上打擊地面目標的導彈。按動力裝置的不同,它們又可區分為液體導彈和固體導彈兩種類型。由於其通常攜帶核彈頭,射程遠,速度快,命中精度高,殺傷破壞威力大,故而平時是一種強大的威懾力量,在現代軍事裝備中占有特殊的地位,戰時用來打擊敵方政治經濟中心、軍事和工業基地、核武器庫、交通樞紐等重要戰略目標,能發揮巨大作用。
彈道式導彈,指的飛行彈道由主動段和按自由拋物體軌跡飛行的被動段組成的導彈。主動段在動力裝置推動下,按預定程序飛行。被動段是按主動段終點獲得的預定速度和彈道傾角沿一條橢圓形軌跡做慣性飛行。它一般用來攻擊坐標預先已知的固定目標。其中射程不足1000千米的稱為戰術導彈,射程大於這一距離的稱為戰略導彈。[1]
特點
彈道導彈具有如下主要特點:一是通常採用垂直發射,導彈平穩、緩慢上升,有利於縮短導彈在稠密大氣層中的飛行時間;二是導彈沿着一條預定的彈道飛行,攻擊固定目標;三是導彈絕大部分彈道在稠密大氣層以外,故動力裝置只能使用火箭發動機;四是彈頭再入稠密大氣層時,速度大,空氣動力加熱劇烈,故須採用有效的防熱措施;五是導彈飛行姿態的修正,須藉助推力方向的調節或改變噴管內排出氣流的方向來實現。作為高技術武器的彈道導彈,通過制導系統,達到能按預定彈道飛行,並準確實施打擊目標的目的。
分類
彈道式導彈是一種飛行軌跡為彈道形狀的導彈,其分類方法可根據射程、級數、彈頭數、發動機類型、制導方式、發射方式分別進行分類。從軍事行動上來說,有戰術、戰役、戰略導彈之分。通常的戰術導彈,其射程一般都在幾十千米的範圍之內,用於直接配屬野戰部隊的作戰行動;戰役導彈的射程一般都在幾百千米到一千千米的範圍之內,由擔負戰役任務的主力部隊使用;戰略導彈的射程大都在一千千米以上,由國家統帥部直接掌握,用於打擊敵方國內縱深的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目標。戰術導彈可以配備常規彈頭,也可配備低當量戰術核彈頭;戰役導彈和戰略導彈則以裝備核彈頭為主。根據射程的不同,彈道導彈可分為近程導彈(射程小於1000千米)、中程導彈(射程為1000-4000千米)、遠程導彈(射程為2000-8000千米)和洲際導彈(射程為8000-1000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