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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原圖鏈接來自 人民網 的圖片


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北部,是在拉魯濕地建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簡介

拉魯濕地國家自然保護區平均海拔3645米,總面積6.2平方公里,為典型的青藏高原濕地,屬蘆葦泥炭沼澤。此地氣候濕潤,水草豐美,每年都會吸引大量赤麻鴨、黃鴨、西藏毛腿沙雞、棕頭鷗、斑頭雁、百靈、戴勝、雲雀等野生鳥類,還有少量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黑頸鶴。拉魯濕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城市天然濕地[1],也是中國唯一一處城市內陸天然濕地。

奪底溝和娘熱溝的水流匯流而成的季節性河流流沙河,每年5月至10月為有水期。流沙河自奪底溝經娘熱溝到達拉魯濕地北角。

1995年,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全面啟動了拉魯濕地保護工程。1999年5月25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將拉魯濕地建為西藏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2000年,拉薩市人民政府頒布《拉薩拉魯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並且編制了《拉魯濕地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成立拉魯濕地保護區管理站。

2005年7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新建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08年,中共拉薩市委、拉薩市人民政府將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升格為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017年,西藏自治區對拉魯濕地環境進行整改,推動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一是由拉薩市自籌資金5044.5萬元人民幣,整體搬遷了拉魯濕地保護區內的12戶居民,並為搬遷群眾提供了公益性崗位等就業機會[2]。二是穩慎整改哲蚌寺租賃倉庫,動員哲蚌寺主動拆除了該該倉庫,並且根據土地使用規劃,在該宗土地改種果樹等經濟林木,以增加哲蚌寺收入。三是逐步開展生態恢復,對搬遷居民所遺留的房屋、廢棄採砂場及砂石料堆放場加以清理和平整,將2.7萬平方米土地納入拉薩市北環線整體綠化範圍。四是防治水體污染,落實「河長制」,制定了流沙河、南乾渠、北乾渠、中乾渠治理方案,逐步實施濕地周邊截污工程。五是全面禁止濕地放牧。由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以略高於市場價格,收購了周邊5000多頭牲畜,並頒布禁牧令禁止周邊村民牲畜進入拉魯濕地。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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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