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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琴
溥儀之妻
出生 1928年7月15日
國籍 中國
知名於 末代皇妃
李玉琴
出生 22x20px 中華民國吉林長春

李玉琴(1928年7月15日-2001年4月24日),吉林長春人,祖籍山東漢族溥儀的第四位妻子(第三位妾)。她稱自己是中國三千年帝皇制度下最後的一個被禁閉在與世隔絕的宮中犧牲品。

1957年5月與溥儀離婚,次年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結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滿的家庭。

李玉琴:少女時代的李玉琴(後) 。

生平

  • 1928年7月15日出生在長春郊區的貧苦農民家庭。
  • 1943年,剛就讀新京南嶺女子優級學校一年的李玉琴,被「滿洲國」皇帝溥儀封為「福」,年方15歲。
  • 1945年,日本投降後,她隨溥儀逃往吉林省通化市,她和皇后婉容帶了毒品逃亡,被東北抗日聯軍俘獲。調查後,在軍隊要求下,李玉琴寫下與溥儀離婚聲明,其家人將李玉琴領回長春。但是沒人有能力把有嚴重毒癮的婉容一起帶走。婉容只能跟着軍隊,死於毒癮發作。
李玉琴:安享晚年的李玉琴(攝於1999年) 。

與溥儀的關係

溥儀在他的自傳《我的前半生》中,對李玉琴的描述很少,被一些史學者認為是有意的迴避。

「他最初見我時,向我說了好些『日滿一德一心』的話,把我當作了日本人派來的奸細……」(李玉琴,《溥儀離開紫禁城以後》,「我做『皇娘』的日子」,第119頁)。

1957年5月她在撫順探監時,正式向溥儀提出了離婚。監獄領導曾一度勸拒,認為離婚會影響溥儀改造。後來,她的兒子回憶說「我母親有權尋找自己的幸福。」

其他

2005年8月10日上午9時,李玉琴紀念墓雕在長春息園名人苑舉行揭幕儀式。[1]

人物軼事

「福」貴人最終得福

溥儀和李玉琴

譚玉齡死後,吉岡向溥儀又提前議,並給溥儀找來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讓溥儀選擇。溥儀害怕自己的私生活會讓日本人知道,便推託說:「譚玉齡屍骨未寒,暫時不想結婚。」在60多張偽滿中、小學校的女學生照片中,溥儀選中了李玉琴。因為李玉琴才15歲,從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天真、單純和幼稚,這正是溥儀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冊封為福貴人,溥儀看着胖乎乎的玉琴說:「以後遇到什麼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李玉琴真的有「福」嗎?當她接近退休時,當上了長春市政協委員,有自己溫暖的家庭,可以說她是幸福的,然而在過去幾十年中,她走過了一段多麼曲折的路啊!

李玉琴出身貧苦,入宮以後,常常被人看不起。溥儀為了控制她,首先訂出了讓她永遠不能翻身的21條,主要內容是:必須無條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順從溥儀,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須忠實地伺候溥儀一輩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該起的念頭,也要立即請罪;不許回家和親人見面,不許私蓄一分錢,不許打聽外事,不許愁眉苦臉等等。溥儀讓她親手抄寫「筆據」,在佛前立誓後焚燒,讓她終生為自己承擔義務。

溥儀高興時就讓李玉琴唱歌給他聽,或是做體操給他看,不高興時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發完脾氣還要捧出「21條」不許愁眉苦臉,強迫她破涕為笑。

日本投降以後,隨着「滿洲帝國」的垮台,李玉琴生活在潰逃、流離和動盪的日子裡。那時溥儀已到了蘇聯。1946年解放長春以後,李玉琴回到了娘家,由於娘家人的堅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儀的族兄溥修家裡居住。溥修是個頑固的清室遺老,他禁錮李玉琴如同囚犯一樣。李玉琴在這個封建家庭里生活了5年,做飯洗衣,如同奴僕,還常常挨餓,連手紙都不給。天津解放後,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卻說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織毛衣度日。

李玉琴因為是貧農出身,雖然在同德殿裡逐漸變得滿足、嬌懶,但她在思想感情上和那些貴族是不一樣的,在新社會的影響和政府的幫助下,她明白了許多道理。她參加了掃盲班,以後又回到了東北,參加了工作,並於1957年和溥儀離了婚。當時的溥儀正在撫順接受改造。

李玉琴離婚後和當時在長春廣播電台的一個工作人員黃毓庚結了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滿的家庭。 [2] [3]

影視形象

1988年 電視劇《末代皇帝黃月美 飾演 李玉琴

2002年 電視劇《非常公民游琳姝 飾演 李玉琴

2015年 電視劇《末代皇帝傳奇》何花 飾演 李玉琴

2007年 電視劇 《傳奇福貴人》左小青 飾演 李玉琴

1988年電影《最後一個皇妃李羚飾演李玉琴;李玉琴擔任特別顧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