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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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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慧英(1934年7月14日-),臺灣雲林縣北港鎮人,後因隨父親行醫而遷居臺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並於1994年至2003年出任中華民國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是繼張金蘭、范馨香、蔣昌煒後第四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位臺灣籍的女性大法官。[1]
簡介[2]
剛自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楊慧英老師,亦是南女校友,教我們初一國文,是她,開啟了我對詩詞的愛好,可惜她只任教兩年即離開。我曾好奇地去谷歌搜尋,原來她一直在自己專業領域孜孜矻矻地研習。1992年奉派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並於1994年至2003年出任第六屆大法官。
法官生涯
楊慧英於1958年經全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司法官受訓前,於母校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執教二年。1961年自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結訓後派任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推事。1962年律師考試及格。後歷任臺中地方法院推事、檢察官,臺北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簡任推事。1979年派任為行政法院成立後第一位女評事。1980年調任最高法院推事,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所著判決多件,獲選為最高法院判例。1994年10月因歷任民事、刑事、行政等庭,且任職最高法院十年以上成績卓著,經總統李登輝特任為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家庭
參考資料
- ↑ 楊大法官慧英女士 Template:Wayback, 司法院編大法官釋憲史料(民國八十七年九月版,二一三、二一四頁), 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
- ↑ 夢迴紅樓—憶南女歲月. 《參見雲霞的有情天地部落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