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歐洲經濟共同體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歐洲經濟共同體

來自 網絡 的圖片

中文名稱: 歐洲經濟共同體

別名: 歐洲共同市場

本質: 經濟共同體

總部: 布魯塞爾

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共同體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歐洲經濟共同體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共同組成歐洲共同體。歐共體是西歐一些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由政府出面組成的一個經濟政治集團,本質上是一種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國際聯盟。總部設在布魯塞爾[1]

建立條約

二次大戰後,由於國際關係新格局的形成,被戰爭削弱的歐洲國家為了抗衡美蘇兩霸,開始走聯合自愉察紋保與自強的道路。1957年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政府的首腦和外長,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提出:"通過本條約,締約各方在它們之間建立一個歐洲經濟共同體。"目標是:"通過共同市場的建立和各成員國經濟政策的逐步接近,在整個共同體內促進經濟活動的和諧發展,不斷的均衡的擴展,日益增長的穩定,生活水平加速提高以及各成員國間越來越密切的關係。"

為了使歐洲經濟共同體有效地發揮作用,條約還規定:"在各成員國之間取消商品進、出口的關刪慨少稅和定量限制,以及具有同等影響的一切其他措施、建立共同的農業政策、建立共同的運輸政策等等。該條約經六國議會批准,於1958年1月1日生效,標誌着歐洲經濟共同體的正式誕生。

組織

其組織機構主要包括:部長理事會--最高決策機構:由成員國一名部長組成,負責議定該組織的各項重 要問題;執行委員會--最高行政機構:由成員國分別提名、協商同意後任命組成,負責實施條約和處理各項日常事務;歐洲議會--監督和諮詢機構:由成員國推派議員組成,擁有部分預算決定權,可全盤否定理事會的預算草案,並要求提出新草案;歐洲法院--最高仲裁機構:由成員國協商同意後任命組成,負責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

該組織是西歐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組成的一個政治和經濟集團,與許多國家締結了貿易協定、合作協定等,並向不少國家和國際組織中派駐代表團。

成立原因

一、生產力迅速發展的迫切需要。戰後,生產力大大提高,這時經濟協作範圍更加廣闊,生產和資本的國際 化大大加強,出現了許多大型的跨國公司,這就使西歐六國經濟聯繫變得更加密切。如何處理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係,需要一個超出一國範圍的國際機構進行協調 。

二、戰後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高度發展為國際間的協調提供了基礎。二戰後,各國為協調經濟,普遍加強 了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國家干預經濟的體制日趨完善,這就為國際間的協調準備了條件。國際間的協調實際 就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原則在國際間的運用。

三、戰後國際形勢與西歐地位的變化促使西歐走聯合之路。戰後初期西歐各國痛感蘇聯的威脅,不得不依 賴美國的保護,這又導致了西歐與美國之套虹遙間的政治的不平等,經濟上受約束,失去了往日的大國地位。他們認識到單靠 一國的力量根本無法與美蘇相抗衡,因此只有加強各國之間的聯合,才能維護他們在歐洲乃至世界上的地位 ,五六十年代西歐經濟迅猛發展,使得要求聯合的呼聲更為強烈。

四、美國戰後初期的對歐政策,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西歐的聯合;主要是指戰後初期美國的馬歇爾計劃。美國在推行馬歇爾計劃的時候,有一個前提條件,要求西歐各國聯合 起來向美國提出一個總的援助計劃,並且要求承諾減少關稅和貿易壁壘;政治上允許西德加入北約,在大西 洋內部解決了重新武裝德國的問題,這就緩解了法國對重新武裝德國的恐懼感,使法德之間的關係緩和下來 ,有意無意的加速了歐洲的聯合。

1957年3月25日法、意、荷、比、盧、西德六國首腦和外長在羅馬簽署了兩個條約,即《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歐洲原子能聯營條約》,統稱為《羅馬條約》;六國先後批准,於1958年1月生效。《羅馬條約》 沒有規定期限和退出條約的程序,卻有歡迎其他國家加入這一條約的腳循整斷條文,這是開放性的條約,這也說明西歐六國把主民估共同體看作是一個更加廣泛的歐洲一體化的基礎和起點。

成員國

歐共體創始國為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 6 國。1973年,丹麥愛爾蘭英國加入歐共體,1981年,希臘加入歐共體。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1992年12月召開的歐共體愛丁堡首相會議決定,從1993年起開始與奧地利、瑞典、芬蘭並稍後與挪威就其加入歐共體的問題進行正式談判。1993年10月29日,歐共體布魯塞爾特別首腦會議計劃於1994年3月1日前結束談判,以使4國得以於1995年1月1日加入歐共體。2015年5月28日,英國政府向下議院提交並公布了有關"脫歐公投"的議案,同意脫歐51.9%,共1570萬人。

主要職責

歐盟委員會是歐盟唯一有權起草法令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歐盟有關條約、法規和歐盟理事會做出 的決定;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出政策實施報告和立法動議;處理歐盟日常事務,代表歐盟進行對外聯 系和貿易等方面的談判。委員會總部設在布魯塞爾,委員會任期為5年。歐盟委員會在 每屆歐洲議會選舉後的6個月內任命,它在政治上向議會負責,議會有權通過彈劾委員會的動議而解散它。

歐洲議會是世界上唯一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多國議會,也是歐盟內唯一經直接選舉產生的機 構。歐洲議會除和歐盟理事會共享立法權外,還有民主監督權及歐 盟預算的決定權。

歐洲理事會和部長理事會是歐盟的政府間機構,其中部長理事會還是歐盟的主要立法機構,主要代表成員 國的利益;委員會和歐洲議會是歐盟的超國家機構,主要代表歐盟的整體利益。其中委員會是歐盟的行政執 行機構,類似於主權國家的政府;歐洲議會擁有部分立法權、預算權以及諮詢和監督上的權力;歐洲法院是 歐盟的最高法院,主要從司法角度保證歐盟法律的有效貫徹實施。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