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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成立於2014年1月20日,位於濟南市天橋區明湖西路777號明湖廣場3號樓502 503室,面對會員開展調查研究、行業自律[1]、技術諮詢與培訓、信息收集與發布、反映訴求、交流合作、出版刊物、公益宣傳等活動。
濟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為:「濟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譯為:Jinan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ssociation」,簡寫為JCPBA。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濟南市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企業及與招投標活動相關的單位等自願組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以馬列主義[2]、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根據國家的經濟發展戰略,堅持服務與自律管理相結合,促進招標投標行業自律。以為會員、行業和政府服務為根本,積極提供服務、反映訴求;開展調查研究,促進合作與交流,提高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水平,發揮政府與中介服務、企業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在工程建設領域培育和發展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建設工程行業招標投標管理水平,為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事業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濟南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本協會辦公地點設在濟南市市中區經二路13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單位實踐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願望和意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
(一)組織研究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及合同管理的理論、方針、政策。
(二)承接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服務工作。
(三)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運用法律手段,開展諮詢服務;
(四)開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改革方面的調查研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建議。
(五)組織會員交流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及開拓市場的經驗,協助會員開拓國內外業務。
(六)開展業務技術與管理人才的培訓,不斷提高會員的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
(七)組織省內外有關信息的交流,維護好協會網站平台,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八)發展與外界的友好往來,建立、發展與兄弟城市和國際、國內同行業社團組織的聯繫,開展招標投標業務合作和交流活動。
(九)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協會文體活動,熱心公益事業,為會員單位營造一個良好的行業氛圍。
(十)承接管理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本協會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九條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有密切聯繫;
(四)按規定流程向協會秘書處遞交書面入會申請。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頒發會員證;
(四)經會員大會通報。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和規章制度,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信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及以上不交納會費或不履行協會義務的,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議研究並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四條會員如果有違法或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濟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行業「內卷」和行業自律 ,搜狐,2021-09-07
- ↑ 馬列主義基本原理至今未變,個別結論可以改變,搜狐,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