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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期是漢語詞彙,讀音是dēng qī,意思是指元宵節前後張燈遊樂的一段時間。[1]
基本內容
[引證解釋]
指元宵節前後張燈遊樂的一段時間。一般為農曆正月十三日至十七日。 宋 陸游 《上元前一日》詩:「峭寒增酒價,微雨惱燈期。」 宋 万俟雅言 《昭君怨》詞:「春到南樓雪盡,驚動燈期花信。」參見「 燈節 」。
元宵是一種中國人依照習俗在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和春節烹製食用的傳統小吃,屬於節日食俗,餡料偏硬,一般是甜口為主。正月十五吃元宵的習俗,最早見於唐五代。那時,這種食品叫「面繭」或「圓不落角」,用糯米做皮,中間夾糖餡,和今天的元宵相似。後來,由於是在元宵節吃的特定食品,在明永樂年間正式定名為元宵。元宵含有大量糖分、油脂,過多食用易加重胃腸負擔,導致消化不良、脹氣、食欲不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