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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巴,外文名:SHEBA,基督教聖經地名。
基督教是對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各教派統稱,亦稱基督宗教[1]。基督教與佛教、伊斯蘭教[2]並稱三大宗教。
簡介
1. 西緬領地內的一座城(來:s%eb[a`),位於巴勒斯坦南部,靠近別是巴和摩拉大(書十九2;馬索拉經文在代上四28的平行段落將它刪去,但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在此段則有 'Sama' 一詞)。此詞在七十士譯本抄本 B 中譯作 'Samaa' (參:書十五26〔譯註:中文和合本作「示瑪」〕),而在抄本 A 中則譯作 'Sabee'。科翰(S. Cohen, IDB, 4,頁311)認為示巴(「七」)乃根據亞伯拉罕以之與亞比米勒立約的七隻羊(創廿一28-29)而命名,可能就是別是巴城中較為古舊的部分。
2. 一地區(s%#b[a{~),其女王(*示巴女王)曾拜訪所羅門(王上十1起;代下九1起),極可能是亞拉伯西南部的示巴人的故鄉。蒙哥馬利(J. A. Montgomery, ICC, Kings, 1951,頁215-6)認為,在主前第十世紀時,示巴人仍住在北亞拉伯,縱然他們控制着源自南亞拉伯的貿易路線。另一方面,布賴特(J. Bright, History of Israel2, 1972,頁211)雖然同意示巴人原本是騎駱駝的遊牧民族,但他肯定示巴人到了所羅門時極可能已定居於現在的也門(Yemen)的東部,他這看法的可能性較大。范貝克(G. W. Van Beek, IDB, 4,頁145)亦有同樣的見解。
示巴人和創世記所提到的三個示巴的關係,絕不明朗。他們可是不同的宗族,但有顯著的雷同:拉瑪的兒子(創十7,含族人)與亞伯拉罕的孫──示巴和底但(廿五3)──同名;而含族人古實(十7)和閃族人約坍,都有後人稱為示巴和哈腓拉(十28-29)。創十的*列國名單或許既反映出示巴人源自閃族,又顯示他們所定居的地區靠近某些含族人,就是埃及人和埃提阿伯人。的確,古典阿比西尼亞(Abyssinian)文化證實是融合了含族和閃族元素,而那些經過巴曼德(Bab al-Mandab)的南亞拉伯商人和開拓者,在塑造這文化方面發揮了很大的影響。
舊約最常將示巴的人民描述為商人或擄掠者(伯一15;但 E. Dhorme, Job,英譯本,1967,頁 XXV,將這個示巴鑑定為靠近提瑪和底但的一個地區,就是在示巴人家園以北頗遠的綠洲地帶)。他們的旅商隊(伯六19)將許多貨品運到北面的市場,包括:黃金(王上十2;詩七十二15;賽六十6)、乳香(賽六十6;耶六20)、香料和寶石(王上十2;結廿七22)。從珥三8看來(七十士譯本將「給……示巴國的人」譯為「被擄」;這是較少人接受的),示巴人作為商業投機者,樂得從事販賣奴隸的業務。這種大規模的商業活動,顯然導致示巴人在北亞拉伯的多個綠洲中建立殖民地。這些綠洲可作旅商隊的基地,亦可能令開拓者在北面地區取得某程度的控制權。一塊在伯特利出土的南亞拉伯黏土印章(主前約第九世紀)(BASOR 151, 1958,頁9-16),證實了示巴和迦南的確有交往。
在主前一千年至主前五百年間,示巴乃亞拉伯眾國家中最顯赫的一個;其他國家包括哈得拉毛特(Hadramaut)、馬燕(Ma`i{n)和夸特班(Qataba{n)。當時示巴乃由祭司兼君王 mukarribs 所統治,他們既管理政治事務,又主持太陽、月亮、星宿眾神的崇拜。菲爾比(H. St J. Philby)與魯汶大學(University of Louvain)的發掘(1951-2),以及美國人類研究基金(American Foundation for the Study of Man)的發掘(1950-3),發現了一些示巴藝術和建築的突出例子,尤其是首都馬立(Ma{rib)的月神廟,是主前第七世紀的建築;還有馬立水壩的那些從堅石劈削出來的水閘(主前約第六世紀)。
參考文獻
- ↑ 基督宗教的創始人是誰,學習啦,2021-05-26
- ↑ 伊斯蘭教的部分基本信仰,伊斯蘭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