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蘇州市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蘇州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優化相應機構和職能。市民政局有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並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1]」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 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依法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市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承擔有關人員傷殘撫恤管理工作,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負責我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指導軍供站、軍人接待轉運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中心)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救災、減災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情況,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社會救助工作,指導五保戶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實施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
(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協調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擬訂全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和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管理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會同市有關部門擬訂我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推動民政信息化建設。
(十四)指導縣級市、區民政系統財務工作,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受理來信來訪,指導縣級市、區民政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民政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老齡工作發展規劃及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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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關於表彰 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 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決定,搜狐,2019-04-03
- ↑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搜狐,202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