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科技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蚌埠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是主管科技工作和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並組織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規劃、計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作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四)負責火炬、星火、科技開發、科技攻關、軟科學研究發展計劃和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五)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和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六)指導全市重點實驗室、創業中心、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星火密集區、農業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平台的建設工作。
(七)歸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參加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事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技術合同認定、技術出口及保密審查工作。認定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指導科技中介服務工作。
(九)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工作及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推動科學普及工作;負責自然科研、實驗系列及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稱推薦評審工作。
(十)負責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及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指導、協調縣、區科技管理工作;審核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專利[2]及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專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實施專利保護與管理;負責專利代理機構及相關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統籌協調本市的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蚌埠市科技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蚌埠介紹 ,欣欣旅遊,2008-12-10
- ↑ 最新《專利法》全文2020 ,律圖,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