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交通戰備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職責調整
(一)將本省範圍內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職責收回到機關[1]。
(二)加強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審核全省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監督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的行政執法工作。
(四)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省級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與監督管理;指導各地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
(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網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六)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工作,承擔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後果,組織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工作。
(七)負責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工作;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與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八)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擬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省直及中央在黔單位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2]。
(九)擬訂人防工程經費的計劃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工作;指導人民防
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
(十)負責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科學技術和學術研究成果在工程中的推廣應用;承擔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和國防交通正規化建設工作。
(十一)提出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建議;依據國防要求,擬訂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基本建設規劃和計劃;協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郵政通信等部門開展國防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十二)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承擔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徵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調動工作。
(十三)戰時協同組織有關部門動員交通運力、戰備物資及專業保障隊伍開展支援部隊作戰工作;平時參與交通保障、搶險救災工作。
(十四)擬訂國防交通物資的規劃;承擔戰備物資調動工作;承擔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落實戰備物資的儲存和更新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戰備林材的相關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和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預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六)承擔組織協調本省範圍內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回收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省軍區和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貴州省交通戰備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法邦網,2009-11-23
- ↑ 貴州政策簡本|人防工作 ,搜狐,2019-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