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物業管理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遼寧省物業管理協會於二零零二年經江西省社團管理局批准正式成立,為獨立法人。遼寧物協是以在遼寧合法註冊設立的物業管理企業為主體。由我市物業管理[1]企業依法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的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行業性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目的
促進物業行業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積極推進物業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深入開展行業政策研究和熱點問題調研,加強行業培訓和協會組織機構建設,全面提升服務水平。
章程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遼寧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簡稱「遼寧物協」。英文名稱為: 「LiaoNing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簡稱「LPMA 」。
第二條 本協會是全國從事物業管理和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物業維修資金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士和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非營利性社會組織[2]。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團結、組織本會會員,堅持為政府決策服務,為行業與企業改革發展服務的「雙向服務」方針,積極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傳達、貫徹執行國家的法規與方針政策,及時反映廣大會員企業的願望和要求,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深入開展行業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會員訴求,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行業准入條件,完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
(三)圍繞規範市場秩序,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大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範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根據授權進行行業統計,掌握國內外行業發展動態,收集、發布行業信息;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創辦報刊和網站,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
(六)組織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幫助會員企業提高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
(七)參與行業資質認證、新技術和新產品鑑定及推廣、事故認定等相關工作;
(八)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交易會、展覽會等,為企業開拓市場創造條件;
(九)建立行業專家人才庫,組織專家學者參加政府決策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組織開展學術交流,搜集、整理本行業最新科技動態和科研成果,促進行業技術進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十)建設行業對外交流服務平台,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聯繫相關國際組織,指導、規範和監督會員企業的對外交往活動;
(十一)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一)單位會員:具有獨立的民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經營管理、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物業維修資金管理及與其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地方社會團體,有關行業組織。
(二)個人會員:熱心本行事業,並有一定實踐經驗,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的職業經理人、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或有關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已取得一定的業績並在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辦理入會手續,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學術論文、調查報告、研究成果等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 1 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遼寧省物業管理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物業管理主要負責哪些方面? ,搜狐,2022-06-09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