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日昌(1823年-1882年2月27日),字禹生,又作雨生,室名持静斋、清节堂、得恩堂、百兰山馆、蕉雨书屋,广东省惠潮嘉道潮州府丰顺县(今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
丁日昌出身秀才,曾为曾国藩、李鸿章等幕僚,帮助筹办水师。在任福州船政期间提出创建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水师,分区设防的主张;还提出革新船政,延聘外国人教习技术。1876年到台湾,开办煤矿,架起中国第一条自建电报线。制订《海难救护章程》,1877年8月,因病回籍休养。1879年清政府命他专制南洋事宜,节度沿海水师官兵。1881年向总理衙门建议派人巡抚广西,加强对西南边疆的控制。他在政务之余,悉心读书,尤酷爱搜聚典籍,是清代三大藏书家之一,辑有《持静斋书目》五卷。光绪八年(1882年2月27日),逝世于广东揭阳家中。恤如制[1]。
目录
生平
丁日昌二十岁中秀才之后,补为廪生,屡考举人不中,惠潮嘉道李璋煜见到他文章后,称赞为“不世之才”,聘为幕僚,1854年,太平军攻打潮州城,丁日昌以廪贡生治乡团,数却潮州寇。咸丰六年以军功选琼州府府学训导。咸丰九年任江西万安县知县、 后任庐陵知县,发逆入,罢免。
1861年为曾国藩幕僚,1862年5月被派往广东督办釐金和军火,复官。江苏巡抚李鸿章治军上海,主机器局,同治二年积勋同知衔,升任直隶州知州,同治四年擢江苏苏松太道道员,帮李鸿章办理外交事务,后调两淮盐运使。同治六年(1867年)升江苏布政使,同治六年到同治九年为江苏巡抚,后坐兵部侍郎衔、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同治七年(1868年),丁日昌下令严禁“淫词小说”,查禁小说戏曲书目122种,“淫词”唱片114种,续查“淫书”34种,分2批共计268种,含《红楼梦》、《金瓶梅》、《巫山艳史》、《杏花天》、《蟫史》、《女仙外史》等。有清一代,丁日昌查禁小说最为彻底。
光绪元年到光绪四年任福建巡抚兼福建船政大臣[2],光绪三年再兼台湾学政,光绪五年理乌石山教案,诏加总督衔、兼理各国事务大臣。
- ↑ 一代名臣丁日昌葬在揭阳何处,我们去看看? ,哔哩哔哩,2020-05-18
- ↑ 丁日昌与福建船政 ,福州新闻网,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