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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警察局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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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简称台中市警察局台中市警局中市警局),为台中市最高警察行政机关,隶属于内政部警政署以及台中市政府。负责台中市的警察行政、人事等事务以及维护地方治安。下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东势、丰原、大雅、和平、大甲、太平、雾峰、清水、乌日 等15个分局,总局设于潭子区

目录

历史

  • 1895年(明治28年)日本领有大清帝国台湾省,8月24日台湾总督府颁布《民政支部及出张所规程》,民政支部(原清朝台湾府,辖今台中县市、彰化县南投县云林县区域)下设庶务、殖产、警务三课,最初由日本本土调配警务人力支援,此为台湾正式配置专门警察机构之始。当时地方行政基层系以警察为中心,除一般治安维护业务外,举凡政治思想、结婚生子、户口管理,还有鸦片管理、公共卫生、征收税金、物资分配、地政调查等,也都是警察业务。
  • 1896年(明治29年)台湾进入民政时期,中央由台湾总督府民政部内务部设警保课;地方制度改为“三县四厅”,其中民政支部改为台中县,下设内务、财务、警察课。
  • 1897年(明治30年)台湾总督乃木希典根据六三法自行颁布三段警备法(台湾特别法)以三段警备制来整治台湾治安,隔年2月废除。6月台中县依台湾总督府府令第23号分设南投、台中、葫芦墩犁头店牛骂头大肚彰化和美线鹿港二林北斗社头员林埔里社警察署
  • 1898年(明治31年)8月,新任总督儿玉源太郎颁布《台湾保甲条例》与《台湾保甲条例施行细则》,民政长官后藤新平辜显荣任“保甲总局”首任局长,地方各庄设“联庄保甲局”以协助警察维护地方治安,日治台湾的保甲制度形成。
  • 1901年(明治34年),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改设警察本署,地方制度改为“二十厅”;台中厅下设总务、税务、警务课。
  • 1919年(大正8年),警察本署改称警务局。
  • 1920年(大正9年)9月1日台湾地方制度改为“五州二厅”;台中州知事官房、内务部、警务部,辖下郡役所设警察课,市役所设警察署与分署,台中警察署成立(府令51号),设有司法、行政、卫生、户口等四系;辖下设有第一监视区(初音町宝町新富町三间警察官吏派出所)、第二监视区(橘町樱町树子脚等三间警察官吏派出所)。
  • 1934年(昭和9年),由台中州土木课营缮系设计、监工的台中警察署厅舍落成(今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 1941年(昭和16年)台中州联合保甲协会成立,共有保正55名、甲长567名,壮丁团共有团长9名、副团长19名、壮丁347名。
  • 1945年(民国34年)中华民国政府接收日本台湾总督府管辖地区,12月1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省辖市警察局组织暂行规程”成立台中县警察局台中市警察局。台中市警察局初设3课、3室、2队、2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共11个派出所);台中县警察局最初辖区范围涵盖今彰化县南投县
  • 1947年2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台中县北屯西屯南屯等三个乡划入台中市管辖,北屯区划入第二分局负责,原管辖西屯与南屯的警察局(1945年12月15日成立)则更名为“第四分局”。2月28日228事件爆发后,台中市警察局将第一分局的东区与南区划出成立“第三分局”。
  • 1950年9月1日,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各县市行政区域调整方案〉。10月21日,台中县政府因彰化、南投县成立而将县治由员林迁至丰原台湾省政府警务处代电颁布〈各县市警察局警力调整方案〉,将原台中县警察局之警力分划为台中县警察局、彰化县警察局南投县警察局。台中县警察局组织分为5课、2室、4个分局(丰原、清水、大屯与东势分局,共6个分驻所及66个派出所)。
  • 1953年,台中县警察局调整清水、丰原两分局管区,将大甲镇、外埔乡、大安乡、后里乡划出成立“大甲分局”。
  • 1958年,台中县警察局将东势分局的和平乡划出成立“和平分局”;将大屯分局的雾峰乡、大里乡、太平乡划出成立“雾峰分局”。
  • 1965年,台中县警察局将清水分局与大屯分局的辖区调整后,废除大屯分局改为“乌日分局”。
  • 1980年12月11日,台中市警察局将第二分局的北屯区划出成立“第五分局”。
  • 1992年,依内政部颁布的〈户警分立方案〉,户政改隶县市政府民政局。
  • 1998年-1999年,台中县市消防局相继成立,警局消防队改隶消防局。
  • 2000年,地方安检业务移拨至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接管。
  • 2001年10月31日,原为第四分局辖区的西屯区划出成立“第六分局”。
  • 2003年,原为雾峰分局的太平市划出成立“太平分局”。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成立,裁撤陆务课。
  • 2010年12月25日,台中县市合并升格为台中市,县市警察局合并成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警察职位配合直辖市等级调整人事。
  • 2013年2月19日,成立大雅分局筹备小组。
  • 2020年3月11日,大雅分局正式成立。
  • 2021年1月6日,成立捷运警察队。

厅舍大事记

  • 1930年,顶街驻在所落成启用。
  • 1945年11月25日,台中县警察局设址于彰化县员林镇。
  • 1945年12月15日台中市警局成立,下设第一、第二分局;最初市警局与第一分局共用原台中警察署厅舍,随后第一分局又迁至成功路上(今大诚分驻所)。
  • 1947年2月1日,台中县西屯乡与南屯乡纳入台中市后原分局改为第四分局,设在西屯乡黎明、西屯路口(今西屯派出所)。2月28日发生二二八事件后,增设第三分局与复兴路派出所(原为第一分局老松町分驻所,今正义派出所)合署办公(后于1985年原地改建)。
  • 1950年10月21日,台中县警察局迁至丰原(今丰原分局址)。
  • 1980年12月11日,新成立的第五分局设址于北屯路上(市立北屯国小附近)。
  • 1982年4月23日,第四分局迁至南屯区干城街(黎明新村内)。
  • 1992年6月15日,市警局迁至文心路,当时与台湾省政府警政厅合署办公;7月27日,第一分局迁回原处。
  • 1992年9月8日,东势分局原址改建为东势镇公所大楼(今东势区公所)迁至今址。
  • 2001年10月31日,新成立的第六分局设址于河南路一段(文华高中后方,今全联福利中心文华店)。
  • 2002年4月16日,丰原分局顶街派出所登录为历史建筑。
  • 2004年2月6日,(原)乌日庄役场(今乌日分局侦查队)登录为历史建筑。
  • 2004年2月20日,第一分局建筑(原台中警察署厅舍)被台中市文化局登录为历史建筑
  • 2007年,新成立的太平分局建于勤益科大旁的公有地(市图太平坪林分馆旁)。
  • 2008年6月1日,第六分局迁至七期重划区市政路上(柏地广场旁)。
  • 2009年8月6日,乐群街上的警察署宿舍登录为历史建筑(今台中文学馆的一部分)。
  • 2011年1月16日,丰原分局迁至原台中县警察局办公,原址改为丰原派出所。6月15日,第五分局迁至崇德松竹路口(北屯区公所旁)。12月24日,第四分局迁至永春东路、向心路口(原省辖时期卫生局址,与南屯卫生所合署)。
  • 2013年3月15日,乌日警察官吏派出所登录为历史建筑。12月,位于潭子区的警察局本部暨各大队办公厅舍兴建工程动工。[1]
  • 2015年7月16日,大雅分局新建厅舍(今大雅分驻所址)动工。
  • 2020年3月,总局及保安警察大队迁至潭子新厦,仅交通警察大队与刑事警察大队留在原文心路厅舍办公;同年7月,台中市都市发展局台中市环境保护局迁入文心路厅舍合署办公。[2]

组织

  • 局长1人(警监,三线三星)
    • 副局长3人(警监,三线二星)
    • 主任秘书1人(警监,三线二星)
    • 督察长1人(警监,三线二星)
    • 警政监6人(警监,三线二星)

业务单位

  • 行政科:勤务股、正俗股、警政股。
  • 保安科:警备股、保安股。
  • 训练科:训练股、教育股、谘商股。
  • 外事科:外事股、侨防股。
  • 后勤科:装备股、采购股、营缮股、通讯股。
  • 保防科:保防股、观保股、侦防股、社调股。
  • 防治科:户口股、民力股。
  • 犯罪预防科:预防股、宣导股。
  • 勤务指挥中心:企划股、行政股。
  • 刑事鉴识中心: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
  • 民防管制中心:业务股、修护股。

辅助单位

  • 督察室:行政股、勤务股、风纪股、特种警卫股。(股长由督察兼任)
  • 公共关系室:公关股、新闻股等。
  • 秘书室:机要股、研考股、文书股、档案股、庶务股、出纳股。
  • 资讯室:系统操作股、作业管理股、规划设计股。
  • 法制室:综合股。
  • 人事室:任免股、考核股、福利股、综合股。
  • 会计室:预算股、审核股、决算股。
  • 统计室
  • 政风室:第一股、第二股、第三股。

直署机关

  • 刑事警察大队:8组、2室、1中心,下设侦一队至侦八队、科技犯罪侦查队,另有任务编组(毒品查缉中心、警犬队)。
  • 保安警察大队:3组、3室、1中心,下设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特勤中队(霹雳小组)。
  • 交通警察大队:6组、2室、1中心,下设3个直属中队、15个交通分队配赋各警察分局。
  • 少年警察队
  • 妇幼警察队
  • 捷运警察队

参考文献

  1. 警察局本部暨各大队办公厅舍兴建工程. [2013-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0). 
  2. 拼治安再升级!中市警局新家潭子落成 潮拍介绍影片爆红. 台中市政府全球资讯网. [2020-12-30]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