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而在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作出的研究決定,於2013年11月15日正式公布,其成為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目錄
徵求意見
2013年4月,中央政治局經過思考和研究、聽取黨內外各方面意見,決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並作出決定;20日,中央發出《關於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徵求意見的通知》,各地區各部門普遍表示贊成。
文件起草組成立以來,在將近7個月的時間裡,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專題論證,進行調查研究,反覆討論修改。其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3次、中央政治局會議2次分別審議決定,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徵求黨內老同志意見,專門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意見。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各方面共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中央責成文件起草組認真整理研究這些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組對全會決定作出重要修改。
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1],11月15日,該決定正式發布。
考慮要素
全會決定起草,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戰略任務。
以改革為主線,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新舉措,一般性舉措不寫,重複性舉措不寫,純屬發展性舉措不寫。
抓住重點,圍繞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回應人民群眾呼聲和期待,突出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
堅持積極穩妥,設計改革措施膽子要大、步子要穩。
時間設計到2020年,按這個時間段提出改革任務,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
板塊布局
在框架結構上,全會決定以當前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提領,按條條謀篇布局。除引言和結束語外,共16個部分[2],
第一部分構成第一板塊,是總論,主要闡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思路。
第二至第十五部分構成第二板塊,是分論,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和軍隊6個方面,具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其中,經濟方面開6條(第二至第七部分),政治方面開3條(第八至第十部分),文化方面開1條(第十一部分),社會方面開2條(第十二至第十三部分),生態方面開1條(第十四部分),國防和軍隊方面開1條(第十五部分)。
第十六部分構成第三板塊,講組織領導,主要闡述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視頻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全文),中國新聞網,2013-11-12
- ↑ 泰州學派為何如此獨特? ,搜狐,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