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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简称"卫",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三省区交汇处,是黄河中上游第一个自流灌溉市,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中卫市引黄灌区111万亩,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粮、水产品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
截至2016年,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和中宁县、海原县两县。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2016年,中卫市实现生产总值339.01亿元,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9538元,比2015年增长5.9%。
中卫市荣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1]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杰出贡献奖”,“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 2011年城市榜投资环境最佳城市”, “2012年度苏商投资中国首选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100 强。 2016年03月,中卫市成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
2017年12月,获得“厕所革命优秀城市奖”。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中卫市位于宁夏中西部宁夏、内蒙古、甘肃交界地带,东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青铜峡市接壤。南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相连,西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毗邻,地跨东经104度17分—106度10分、北纬36度09分—37度43分,东西长约130千米,南北宽约180千米。全市总面积17448平方千米。
地势地貌
中卫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市区平均海拔1225米,地貌类型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台地、沙漠、山地与丘陵五大单元。
中卫市西北部腾格里沙漠边缘卫宁北山面积1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中部卫宁黄河冲积平原10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9%;位于山区与黄河南岸之间的台地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5%;南部陇中山地与黄土丘陵面积142.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3.6%。
气候类型
中卫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受沙漠影响,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平均气温在7.3~9.5℃之间,年平均相对湿度57%,无霜期158~169天,年均降水量180~367毫米。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中卫市城镇村建设用地1.40万亩,工矿仓储用地0.78万亩,住宅用地0.35万亩,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0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0.05万亩。
水利资源
中卫市黄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全长约182千米,占黄河在宁夏流程397千米的45.8%,年均流量1039.8立方米/秒,年均过境流量328.14亿立方米,最大自然落差144.13米。
中卫市黄河水能蕴藏量200多万千瓦,可利用能量160万千瓦,属国家黄河上游水利水能开发的重要梯级地带,是西北可利用水资源最优越的城市。
中卫市建成的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是西部大开发10大项目之一,设计控灌面积107万亩,每年可供电6.06亿千瓦时,解决卫宁平原120万亩耕地的灌溉。
中卫市境内与甘肃靖远交界处的黄河大柳树水利枢纽,是黄河干流规划建设的三大控制骨干基地的待建工程,距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131千米,设计坝高163米,总库容110亿立方米,装机200万千瓦,年可发电78亿千瓦时。
中卫市大柳树水利枢纽和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年发电量可达84亿千瓦时,因此中卫将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水利水电能源基地,将是西电东送通道的重要的电源点和输电节点。
矿产资源
中卫市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石膏、硅石、黏土、石灰岩及金、银、铜、铁等20多种。其中,石膏储量约7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
截至2010年底,中卫市已发现矿产30多种,矿产地189处,其中工业矿床62处。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9种,主要有煤、铁、铜、金、电石灰岩、制碱灰岩、水泥灰岩、饰面用大理岩、石膏、陶瓷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砖瓦粘土、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等。遍布四乡八壑,品位高,易开发,是宁夏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其中石膏储量约7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黏土储量约50多亿吨,硅石储量约1亿吨,特别是煤炭储量较大,约12亿吨,品位和地质成矿条件较好,分布面积近200平方千米,属低灰、低硫、低磷,高密度、高发热度优质无烟煤。
人口民族
人口
2016年,中卫市总户数39.20万户,户籍总人口121.42万人,其中:男性62.20万人,女性59.22万人。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115.38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1.2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9.9 %,比2015年末提高0.8%。全年出生人口1.68万人,出生率14.56‰;死亡人口0.54万人,死亡率4.72‰;自然增长率9.84‰。
民族
2010年,中卫市有汉族、回族、满族、蒙古族、壮族、苗族、瑶族、土家族、朝鲜族、藏族、彝族、裕固族、维吾尔族、侗族、锡伯族、布依族、土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18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40.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34.52%,蒙、满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74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4%。海原县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回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9.16%,是全区人口第三大县。 [16] 2016年,中卫市回族人口40.3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