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和中心二期
合和中心二期,前稱 Mega Tower,為香港合和實業獨資項目,位於香港島灣仔南部堅尼地道和船街之間,鄰近合和中心一期,發展總樓面面積約172,700平方米;設有2000多間豪華客房、零售商店、戲院、多用途會議室及演講廳等各種配套設施的大型酒店項目。倘若建成,預期為全港最大酒店。[1]城市規劃委員會於1994年批准擬建合和中心二期之地段作酒店發展用途。2008年11月中發展商合和實業宣佈大幅削減合和中心二期的發展規模,預計2016年完工。
2017年4月13日合和實業公布,鑑於公司採用新地盤平整及地基工程設計,以改善合和中心二期的整體設計,令建築結構更加鞏固,地盤平整及地基工程的施工期將會延長,預計合和中心二期的目標開業時間將推遲至2021年。
目录
發展
合和中心二期原計劃與「九龍悅來酒店」(位於新界荃灣)同步發展,並稱為「香港悅來酒店」,但由於計劃龐大,投資額達45億港元,以約15倍地積比率作高密度發展,其中更改規劃用途的涵蓋土地一半為政府官地,並牽涉到交通改道需要,計劃提出至今超過20年,進展並不如意。
1982年至1993年間,合和實業曾8次向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合和中心二期(當時稱為 Mega Tower)的發展計劃,其中6次獲准,2次遭否決。1994年,合和再度提出申請,提出興建樓高93層的大樓,方案獲城規會批准。該方案包括108萬呎酒店,共2197個房間及68.7萬呎寫字樓。然而當時地產市道很好,合和一直未能完成收購地皮上所有私人物業,因此一直未有動工。
2004年,合和終完成收購土地程序,並於同年4月修訂合和中心二期的計劃,但被城規會以5大理由第3次否決。同年7月合和主席胡應湘提出上訴,將原93層大樓的興建計劃,改為2幢樓高61層的大樓,以免其高度遮蔽港島的山脊線,但城規會於2005年2月第4次否決計劃。
2006年6月5日,合和再度向城規會提出上訴。然而由於城規會內有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擔任委員,瓜田李下,胡應湘為避嫌疑,堅持辭去城大校董會主席及中大工商管理系榮譽教授名銜。合和繼續向城規會之決定提出上訴,聆訊於2007年1月進行,但在部份社會人士反對之下,上訴再度失敗。
因為2幢樓高61層的大樓的計劃屢遭反對,合和於2008年初決定改回使用1994年已獲城規會批准的93層大樓方案,但這再度引起部份社會人士的不滿。2008年8月1日,合和實業正式把 Mega Tower 改名為「合和中心二期」,而圖則會有微調。
11月19日,合和決定大幅修改計劃,使總樓面面積減少31%,樓宇層數由93層減至55層,地積比率由15倍減至10.3倍。酒店房間由2197間減至1024間,而發展商承諾提供的休憩空間,沒有改變。
2012年6月26日,合和旗下韋安投資與政府達成補地價協議,補地價涉及37.2593億元,計劃興建成港島區首個會議酒店,提供1024間酒店房,並設有商場和寫字樓。項目以可建樓面約109.36萬方呎計,每呎補地價金額約3407元,由於合和將同時進行道路改善和建設6萬多方呎休憩公園,總投資額料達90億元。
2014年6月,合和再度向城規會申請修訂計劃,將寫字樓樓面取消,改為興建全港首間「國際會議酒店」,設容納1,500人的會議廳,並提供1,024間酒店房間。唯方案由三叉式大樓改回曾被否決的「屏風式」建築。
各界意見
反對聲音
灣仔區特別是堅尼地道居民的反對意見為酒店會將「舊灣仔」的原始風貌破壞,以及高廈的興建會遮蔽本來的建築物,影響到附近一帶樓宇景觀和增加皇后大道東往銅鑼灣、北角及兩條海底隧道交通負荷量,故部份立法會議員及灣仔區議員表示反對計劃。
支持聲音
除了合和集團外,部份灣仔老街坊對計劃亦表示支持,他們期望計劃能帶熱該區經濟,並受益於計劃提出的6,000個就業機會。
其他聲音
灣仔區議會在2004年《灣仔區議會立場書》中曾提及已廣泛諮詢社區人士並收集到的一些支持及反對意見,同時作出建議及總結。[2]
環保團體長春社關注到合和中心二期的興建的可持續性問題,如計劃對附近環境和交通的影響:狹長的堅尼地道能否承受相應的交通流量,並擔心影響到中環一帶;發展部份的政府斜坡上的樹林為灣仔區最大的,更會砍伐生長在古老石牆上的石牆樹,而合和實業則回應將會作出補償種植逹470棵,補償率高達124%,以改善環境,並增加綠化和有蓋休憩空間供灣仔區居民享用。此外,長春社亦注意到在2座60層高的大廈形成的屏風效應對鄰近一帶景觀造成的影響。
據胡應湘說,灣仔民政處曾發出785封信予灣仔區居民作調查,在收回375份當中,有274封支持。
屏風效應
最初在2004年合和集團灣仔南合和中心二期計劃時,由反對計劃的長春社提出屏風效應的問題,指酒店大樓設計(2幢樓高60層建築)如一道屏風,會影響灣仔區空氣流通。
而到了2008年11月,灣仔「合和中心二期」,在政府和發展商磋商下,終決定大幅削減發展密度及高度,由原來的九十三層減到五十五層,建築面積削減三成一,政府指合和履行了社會責任。[3]但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由於發展項目規模大,即使降低發展比率,都會出現屏風樓效應,最終要視乎設計方案。
參考文獻
- ↑ 存档副本. [2006-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1-16).
- ↑ 灣仔區議會立場書. [2006-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 ↑ 合和二期樓面大縮三成 Template:Wayback(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