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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The Conservancy Association),香港民間環保組織,成立於1968年,為香港最早成立的環保團體。該組織以積極倡議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保育自然、保護環境和文化遺產為使命。該組織主張倡導合適的政策、監察政府工作、推動環境教育和帶頭實踐公眾參與,以達致可持續的發展。該組織獲香港稅務局列為已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亦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會員[1]。
目錄
架構
在會員制的基礎上,「理事會」由會員經周年會員大會選出,旗下設有「時事及對外關係委員會」、「品牌及籌款委員會」、「能源委員會」、「中國項目委員會」及「保育委員會」。
立場主張
自然保育:關注「新自然保育政策
樹木保育:支持制訂樹木法,推動各種郊野林木和生境保育工作
環境規劃:倡議改革城規制度,引入多種規劃工具以保育具生態、文物古蹟、自然美景價值的地方
文物古蹟保育:倡議制訂古蹟保育政策
組織歷史
洋紫荊會
1967年,四位熱愛郊野旅居香港的英國人(包括香港旅遊協會(香港旅遊發展局前身)的約翰潘恩先生(John Hugh Pain, 1930 - 2018[2])、兩棲動物專家及香港大學內分泌科學者洛夫茨教授(Prof. Brain Lofts, 1929 - 2015[3])、怡和洋行的Jeremy Brown先生和蘇格蘭人柏愛珍(Agnes M. Black)女士),相約於周末行山並自稱「洋紫荊會」(Bauhina's Circle)。
當時,適逢香港政府為回應1965年發表有關保育香港郊野的報告(Talbot's Report),準備成立委員會應對鄉郊地帶的土地運用和保育。在此時代背景下,柏愛珍經常致電政府官員,要求增加在郊野植樹及加強預防山火,而小組其他成員則有感於鄉郊農村用地遭受破壞,於是萌生成立組織的想法。1968年5月,他們在柏愛珍的家中召開了第一次籌組會議。籌組期間,小組舉辦了一次清潔沙灘活動,活動被報章報導。
之後,他們招攬同樣喜愛行山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副校長羅拔雷恩、觀鳥愛好者Michel A. Webster、香港大學賴廉士爵士及中文大學學者胡秀英等人。1968年10月,小組於中環梅夫人婦女會主樓開會決定成立組織,並確定組織的英文名稱"Conservancy",香港第一個環保組織就此應運而生。同時,畫家趙戒堂提議將組織的中文名稱為「長春社」,乃寄望《寂靜的春天》不會降臨,春天永續之意。
稍後,雷恩又邀請九龍華仁書院的魏志立神父加入。1969年底,長春社正式註冊。
草創期
不過,首次周年會員大會要待至1970年才召開,並選出雷恩為主席,Michael A. Webster為秘書。1971年10月21日,第二次周年會員大會召開,此時陳立僑醫生加入。
及後,雷恩與Michael A. Webster展開募捐及招募會員行動,共招募了過百名會員,作為「創會成員」。1972年5月11日,長春社於《南華早報》刊登全版廣告,題為「Make Our Country Beautiful! Protect the beauty of our countryside! Join us Now!」,並列出創會成員名單。
1970年代
1971年,成立教育委員會,推動環保教育工作,由魏志立神父擔任委員會主席。[4]
1972年6月,魏志立神父代表長春社出席斯德哥爾摩地球峰會,是香港首次有環保組織參與國際環境會議。
1972年8月,首辦環境研討營,地點在崇基書院。研討營催生了「青年行動組」的籌組,籌委會成員包括籌委會主席Li Pak Cheong、副主席溫石麟,以及黃靄儀(David Wong Oi Yee)、何濼生等人。1973年3月,青年行動組出版《協調》雜誌,成為其機構刊物。1974年,青年行動組第二屆幹事會選出,大學二年級生溫石麟獲選為主席,時為中文大學生物系研究生徐立之則獲選為出版秘書。
1974年3月3日,舉行首屆「環境步行」。
1975年11月,青年行動組推動成立「保護環境學會聯校協進會」,成員包括21間中學的代表:長沙灣天主教英文中學、全完中學、拔萃女書院、香港鄧鏡波書院、觀塘瑪利諾書院、喇沙書院、基督教香港信義會信義中學、瑪利諾書院、保祿六世書院、皇仁書院、聖文德書院、聖若瑟英文中學、聖若瑟書院、嘉諾撒聖家書院、聖保羅男女中學、聖保祿中學、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真光女書院、九龍華仁書院及英華書院。[5]
1970至1976年間,針對石上河及梧桐河非法污水問題,發起反對上水皮革廠運動,是香港首個環保抗爭事件。[6]另外,還發起了反對大生圍興建錦繡花園事件、反對啟德機場夜航運動、反對南丫島建煉油廠,以及反對南丫島興建發電廠。
1976年,青年行動組與保護環境學會聯校協進會合辦了聯校環境節。在1978年9月,長春社進一步舉辦「香港環境節」慶祝該社成立十周年,還設計了反派角色「奢侈怪」(Luxurian bug),以宣揚減少廢物意識。
1977至1980年間,長春社聯同Hong Kong Heritage Society展開多項古蹟舊建築保育行動,包括:保育尖沙咀火車站[7]、保育域多利兵房[8]、保育尖沙咀前水警總部和訊號山[9]、以及反對清拆香港會大樓及爭取最高法院大樓列為法定古蹟。
1979年6月25日,青年行動組7人訪京團獲中國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的曲格平的接見。
1979年11月,Michael A. Webster主席任期終結,創辦人一代全部淡出領導層,溫石麟接任長春社主席。而教育委員會、《協調》相繼在1980和1981年停止運作,籌款項目環境步行亦於1981年後停辦。
1980年代
在倡議運動方面,發起或參與多項環境抗爭運動,如:牽頭連繫民間組織反對大亞灣核電廠運動、發起反對味精運動、提倡「無污染旅行」概念和慎用膠袋運動(香港首個針對濫用膠袋的環境運動)、反對中電在大嶼山分流興建發電廠[10]等等。
1986年,事隔多年後終於成功召開會員大會,熊永達獲選為主席、黎廣德獲選為秘書,周兆祥、馮智活和梁詠雩等人進入領導層。自此亦確立制度,主席任期不超過4年。
1988年,成立「香港環境資源中心」(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的前身),啟蒙香港政府日後於各區所成立的環境資源中心。中心早年的營運經費得到亞洲全人發展夥伴(Asia Partnership for Human Development)的贊助,該款項也支持了《綠色警覺》(Green Alert)雜誌的出版和其他工作。
1990年代
1991年,復辦步行籌款,並重新定名為「環保行」。
1992年,派出8人代表團出席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成員包括馮兆榮、陳捷貴、熊永達、吳祖南、吳庭亮、張麗萍等人[11]。及後,提倡「可持續發展」和「地方議程21」概念。
在自然保育方面,聯同其他環保團體反對發展沙羅洞及南生圍、入稟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攸美新村以西的漁塘為保育區、關注豐樂圍發展計劃、倡議法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倡議制定自然保育政策。
在古蹟保育方面,入稟城市規劃委員會反對高街精神病院的規劃爭取保育該幢古蹟[12],以及為保育紅屋發起一連串行動。
另外,還在1994年倡議開徵膠袋費,1999年發起「報紙不要袋」運動,關注報攤賣報紙附送透明膠袋問題。
在關注中國大陸環境問題方面,於1993年派團訪問北京,並成立基金贊助大陸《大自然雜誌》、開展海南島霸王嶺長臂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育工作[13]、於1995至1998年間開展雲南省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育工作並向458名東竹寺喇嘛作環保培訓[14],而在1998年推動「綠色禮物送祖國」植林計劃,在5個省種植11,000公頃林木。同時,倡議粵港政府環保合作聯絡機制引入公眾參與。
2000年代
踏入21世紀之初,反對九鐵計劃落馬洲支線高架橋方式穿越塱原濕地;其後又推展「塱原自然保育管理計劃」。[15]另外,開展「衣舊回收為環保」計劃。
2002年,組團參與約翰奈斯堡地球峰會2002。
在古蹟保育方面,反對前英軍域多利火藥庫活化項目破壞歷史氛圍、爭取保育舊赤柱警署、甘棠第、反對舊水警總部活化項目破壞歷史氛圍及過度商業化、爭取保育舊中區警署建築群、景賢里[16]、舊灣仔街市、灣仔太原街、龍圃別墅、反對清拆第三代中環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等,並倡議制訂古蹟保育政策。另外,改組「香港環境資源中心」為長春社文化古蹟資源中心。
在自然保育和城市規劃方面,關注「新自然保育政策」,入稟城規會,以保育南生圍、深涌、慈山寺,以及反對合和中心二期,並關注龍尾人造沙灘工程[17]
在樹木保育方面,倡議制定「保護樹木條例」[18]、關注樹木被破壞情況、 發起快閃抗議行動爭取保育堅尼地城科士街石牆樹、爭取保育龍珠街明渠石牆樹[19]和反對屯門良景邨樹木去頂、關注赤柱馬坑公園發展計劃砍樹規模[20],以及反對移除瑪利諾鬼樹[21]等等。
在環境教育方面,舉辦如「與鳥共舞」校際鳥類舞蹈創作比賽(幼稚園)和雀鳥帽子設計比賽(中小學)、 舉辦「生命樹」中學樹木生態教育計劃。2005年起,開展「綠遊香港」計劃。2006年起,開展「綠樂無窮在屋邨」計劃和「惜樹靈人」樹木保育教育計劃。
2007年起,於雲南省開展「沼氣能源計劃」。
另外,又關注 全球暖化和氣候轉變,並提倡夏日輕裝、碳中和政策和倡議制訂氣候轉變應變計劃。
2010年代
2011年,加入「政府山關注組」[22]、開展「大埔船灣濕地復修試驗計劃」、設立「低碳部屋」、成立「禾・花・雀・塱原自然生態農社」和開展「第綠梯隊」計劃。
2012年起,出版「綠活日誌」。
2013年起,開展「糧善關愛坊」。另外,反對清拆何東花園。
2015年,關注舊郵筒保育。
影片
參考文獻
- ↑ 惠施網- 長春社. [2018-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6).
- ↑ John Pain Obituary. [2018-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5).
- ↑ Summer Issue, 2016 - Page 57. [2018-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2).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1,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22,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5).
- ↑ Dr WKChan (2008), Chapter 23,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3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6).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4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9).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47,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9).
- ↑ 中國項目-霸王嶺長臂猿國家級自然保育區. [2018-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9).
- ↑ 中國項目-雲南省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018-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 ↑ 《長春社年報2013 -14》第19頁 (PDF). [2018-06-1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6-11).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10,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5).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36,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21,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24,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23).
- ↑ Dr WK Chan (2008), Chapter 135, Forty Years Champion for the Environment. [2018-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23).
- ↑ 《長春社年報2009-10》第6頁
- ↑ 《長春社年報2010-11》第23頁 (PDF). [2018-07-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