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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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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金屬學會成立於1981年8月18日,是由山東地區鋼鐵、有色金屬、焦化和耐火材料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組成的學術性社會團體,是山東省冶金行業的科技組織,是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中國金屬學會的團體會員單位。學會掛靠山東省冶金工業總公司,業務受中國金屬學會指導,由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主管,登記機關和監督管理部門是山東省民政廳。

學會概況

2003年4月10日進行了第三屆理事會改選換屆,理事會由93名理事組成,理事長為山東省冶金工業總公司總經理、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鄒仲琛先生。

學會設有煉鐵、煉鋼、壓力加工、焦化、礦山工程、耐火材料[1]、安全環保、醫療衛生、自動化和計算機、冶金能源、冶金建築、理化檢驗、質量標準、有色金屬、冶金設備、技術經濟、技術諮詢、《山東冶金》編輯出版共計18個專業委員會和《山東冶金》刊務理事會。學會和刊務理事會合計擁有團體會員單位106個,個人會員4848人,匯集了山東冶金科學界最具權威的專家和學者。

學會充分開發社會資源,發揮橫向聯繫的優勢,開展多學科、跨省區的學術交流活動。多年來已於12個省市金屬學會聯合舉辦了焦化、耐火、礦山、煉鐵、煉鋼、冶金自動化學術交流和展覽。創出了富有特色的學會活動品牌,在全國享有較高的聲譽。我會連年被上級部門評為先進省級學會和優秀社會團體稱號。

學會的宗旨:團結和帶領廣大冶金科技工作者貫徹實施科教興魯和持續和諧發展的戰略,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重要思想,密切結合冶金生產建設的需要,促進冶金科學技術的繁榮發展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冶金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冶金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進步,推動冶金技術創新、科技進步和學科發展,為冶金生產經營、建設發展服務,為冶金科技工作者服務,為振興經濟、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貢獻。

主要任務

1、圍繞山東冶金工業重點和關鍵問題開展科學技術、生產技術交流;

2、開展行業發展重大課題研究,提出重要建議;

3、開展技術論證和技術諮詢服務;

4、舉辦冶金科技展覽;

5、開展國際科技交流;

6、普及科學知識;

7、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

8、編輯出版發行《山東冶金》雜誌等科技書刊和論文集,舉薦人才和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

9、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10、承辦政府職能部門委託、交辦的其他任務。

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中文名稱:山東金屬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THE SHANDONG SOCIETY FOR METALS(縮寫為SDSM)。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依法登記的全省冶金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公益性、學術性、非營利性 [2] 的法人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冶金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推動我省冶金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力量,是我省冶金行業的科技組織,是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山東省科協)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重要思想,團結和帶領廣大冶金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貫徹實施科教興魯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密切結合冶金生產建設的需要,促進冶金科學技術的繁榮發展和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冶金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冶金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進步,促進冶金科技與經濟的結合,為我省冶金工業的發展和冶金企業的科技進步服務;反映冶金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冶金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振興我省冶金工業,促進兩個文明建設,為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做出貢獻。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國家發展科學技術工作的基本政策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提倡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和本會的掛靠單位山東省冶金工業總公司的業務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山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濟南市歷山路134號,郵政編碼。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促進冶金科技進步,推動冶金行業經濟發展;

(二)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決策建議,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成果的鑑定與推廣,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等任務;

(三)開展國際科技交流,發展同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來,促進民間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四)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和推廣先進生產技術和科學管理經驗,宣傳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科學態度,破除封建迷信,反對邪教和偽科學。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

(五)承辦技術培訓,並開展對會員和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工程。

(六)舉辦本行業高新技術和科技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展覽活動;

(七)編輯、出版、發行科技期刊;

(八)發現並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及在學會活動中成績突出的會員;

(九)開展科技諮詢,舉辦為企業和會員服務的事業及活動;

(十)參與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維護科技人員的的合法權益;

(十一)發展會員,進行組織建設。

(十二)承辦政府職能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委託、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參考文獻